在建筑中,承包人、发包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师、业主。六者之间到底扮演什么角色?
发包人即业主也就是建设单位,通俗的说,就是出钱的。承包人即施工单位,是拿钱为发包人服务的
工程的发包方是什么意思?和承包人的区别是什么?
建筑工程中,总是有人把发包方和承包人混为一谈,傻傻分不清楚,今天保标招标小编就跟大家讲解一下工程的"发包方"是什么意思,它和承包人概念有什么区别?
工程"发包方"的意思:
其实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
发包人通称业主作为建造工程的需求者的建设单位,甲方单位时出现在承发包合同里面的一方通常也是业主,业主不一定是建筑单位 这几个概念根本没有可比性。
发包人、承包人和分包人的区别:
1.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
2.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有时也称承包单位、施工企业(《建筑法》)、施工人(《合同法》)。
3.分包人是指合同中从承包人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一般指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施工或劳务作业方面承接工程的当事人。
总的来说,发包人就是业主,承包人就是帮业主做事、建楼房的人,现在大家了解发包人、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的区别了吗?
文章始发于保标招标百家号
专业承包单位具体指的是什么单位?
个人理解,欢迎指正,感激不尽(连续看了大概6个多小时想出来的):
所有转包都是违法的,所以不需要特别在转包前加违法二字,最多说“非法转包”。(为什么强调这个,因为我6个小时之前连这个最基础的都不知道)
分包可以是合法分包也可以是违法分包,专门搞劳务的劳务分包单位、劳务作业承包人就不能再分包劳务了,它们再分包劳务属于违法分包。建设单位(一手)可以直接将专业工程发包给专业承包单位(二手),二手的专业承包单位可以分包专业工程,分包到专业工程的分包单位可以称呼它为专业分包单位(三手),但是其本身也是一个专业承包单位,具有专业承包资质。三手专业分包单位不能再分包专业工程了,但是可以分包劳务作业给劳务分包单位(四手)。
认定转包的情形中有一条:专业工程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说明建设单位可以直接发包专业工程给专业承包单位,也可以发包给施工总承包单位。而二手的总承包单位或者二手的专业承包单位,他们都可以将专业工程再发包一次(其实也就是分包),分到的单位(也可以说承包到的单位,这些词用的比较混乱)必须具有专业承包资质,而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我们有时也直接说成了专业承包单位,所以专业承包单位(二手)可以再发包给另一个专业承包单位(三手),但是为了好区分,就称呼为三手为专业分包单位。这时候,三手的专业分包单位就不能再往外分专业工程了,但是可以往外分包劳务,所以第四手是劳务分包单位。而二手的专业承包单位也可以往外分劳务,所以劳务分包单位可能是第四手,也可能是第三手。
而二手的总包单位发包专业工程(分包),分包到(承包到)的单位可以直接说是专业承包单位,也可以说成专业分包单位。所以只要说专业分包单位,我们就理解为第三手。如果直接说劳务承包单位,一般指第二手,极偶尔极偶尔也会是说的第三手。
专业作业承包人,我个人直接将其等同于劳务作业承包人、劳务分包人,和专业承包人不是一个意思。
以上是个人理解,也不能保证100%正确。真诚希望建工大佬指正。
关于二手的专业工程承包人能否分包专业工程,有矛盾。住建部年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就明确说了专业承包单位全部自行施工,劳务可以分包。也就是说二手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不能把专业分出去。所以暂时先理解为专业工程承包单位不能分包专业工程吧。
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区别是什么?
简单的说,施工单位就是从事具体施工工作的单位,工民建工地上俗称盖楼的承包单位。建设单位也叫开发单位、甲方,施工单位盖的楼就是为建设单位盖的。
这个是通俗的说法,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