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有哪些
50019—200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和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跪求防排烟设计规范,是规范,GB啥的 谢谢!!!有了给分
应该没有专门的防排烟设计规范,一般是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九章
防烟与排烟
9。1。1
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机械加压送风防烟方式或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方式。
建筑中的排烟可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或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方式。
9。1。2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防烟设施。
9。1。3
下列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
丙类厂房中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房间;人员、可燃物较多的丙类厂房或高度大于32。0m的高层厂房中长度大于20。0m的内走道;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丁类厂房;
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丙类仓库;
公共建筑中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且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房间;长度大于20。0m的内走道;
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
其它建筑中长度大于40。0m的疏散走道。
9。1。4
机械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宜分开设置。当合用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并应符合机械排烟系统的有关要求。
9。1。5
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排烟管道应采取隔热防火措施或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
排烟管道的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规定执行。
9。1。6
机械加压送风管道、排烟管道和补风管道内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0m/s;
采用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0m/s。
9。2。1
下列场所宜设置自然排烟设施:
按本规范第9。1。3条规定应设置排烟设施且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场所;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厂房(仓库)外,按第9。1。2条规定应设置防烟设施且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场所。
9。2。2
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的场所,其自然排烟口的净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不应小于2。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m2;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5层内可开启排烟窗的总面积不应小于2。0m
防排烟系统新规范GB51251-2017
新消防施工及验收规范
有:消火栓系统用《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喷淋系统用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防排烟系统用《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消防电气相关的《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还有:《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81-2006)
您好,排烟系统在《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之前执行的是哪个规范?谢谢
以前没有完整的执行规范,请看GB51251-2017编制说明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7年11月20日以第1741号公告批准发布。
建筑防烟、排烟设计是建筑防火安全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外的多次火灾表明,火灾中产生的烟气,其遮光性、毒性和高温的影响是造成火灾人员伤亡的最主要因素。为确保人员的安全疏散、消防扑救的顺利进行,组织合理的烟气控制方式,建立有效的烟气控制设施是十分必要的。此前,我国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对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但尚无建筑防排烟系统的专项技术标准。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要求,经公安部消防局批准,制定国家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的制订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技术标准,采用了防烟排烟技术的实验成果,并广泛听取了设计、生产、科研等单位及公安消防部门的意见。本标准条文也与其他现行国家标准相协调。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中“GB51251-2017”信息是什么意思?
关键想知道51251是什么意思
诸如此类的怎么标号
还是代表特殊的文字意义
“GB51251-2017”是标准编号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标准的代号由大写汉语拼音字母构成。
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T”。
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国家标准的代号、国家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和国家标准发布的年号构成。
GB:强制性国家标准
51251:顺序号
2017:2017年发布
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关于消防防排烟的设置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
消防电梯前室是否必须设置消防栓
详细参阅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电梯前室是要求设置消火栓的。详见建规8。4。3。2
消防电梯间前室内应设置消火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8。4。3。2
消防电梯间前室内应设置消火栓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
请问相应的国家标准是什么?
只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152页引用标准名录中的《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GB15930有关。
我知道,标准前面说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想问相应的国家标准是什么?
相应的国家标准是:《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GB15930-2007(因GB50016-2014“引用标准名录”中“通风”“排烟”系统只有GB15930)。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引用标准名录”中用GB15930是表示适用现行规范。所以把年份省略了。
哪位大神有最新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
目前最新的是10年的规范,每4年更新一次规范。记得采纳呀,谢谢!
关于酒店通道防排烟系统的设置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应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
(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中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泥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
(3)送风口的风速不应大于7m
s;排烟口的风速不应大于10m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防烟楼梯间闪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
3。00m2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m2
(3)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4)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5)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措施。
排烟窗宜设置在上方,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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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排烟设计规范2015年什么时候实施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规范》今年5。1实施
防排烟设计规范2015年5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