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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升降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人民网 2014年10月28日 装修知识 42 0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1总则 1

2术语 2

安装升降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3基本规定 4

4施工升降机的安装 7

4.1安装条件 7

4.2安装作业 8

4.3安装自检和验收 11

5施工升降机的使用 13

5.1使用前准备工作 13

5.2操作使用 13

5.3检査、保养和维修 16

6施工升降机的拆卸 18

附录A施工升降机基础验收表 19

附录B施工升降机安装自检表 20

附录C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表 24

附录D 施工升降机交接班记录表 27

附录E施工升降机每日使用前检查表 28

附录F施工升降机每月检查表 29

本规程用词说明 33

引用标准名录 34

附:条文说明 35

1总 则

1.0.1在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中,为贯彻“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施工中人员与财产的 安全,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所用的齿轮齿条 式、钢丝绳式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不适用于电梯、矿井提升 机、升降平台。

1.0.3施工升降机的安装、使用和拆卸,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 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 语

0.1 安装吊杆 jib attachment

施工升降机上用来装拆导轨架标准节等部件的提升装置。

2. 0. 2 额定安装载重量 rated erection load 安装工况下吊笼允许的最大载荷。

2. 0. 3 额定载重量 rated load 使用工况下吊笼允许的最大载荷。

2. 0. 4 防坠安全器 safety device

非电气、气动和手动控制的防止吊笼或对重坠落的机械式安 全保护装置。

2. 0. 5 限位开关 terminal stopping switch 吊笼到达行程终点时自动切断控制电路的安全装置。

2.0.6 极限开关 ultimate limit switch

吊笼超越行程终点时自动切断总电源的非自动复位安全 装置。

2.0.7 对重 counterweight 对吊笼起平衡作用的重物。

2.0.8 层站 landing

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结构上供吊笼停靠和人货出入的地点。

2. 0. 9 地面防护围栏 base level enclosure

地面上包围吊笼的防护围栏。

2.0.10 缓冲器 buffer

安装在底架上,用以吸收下降吊笼或对重的动能,起缓冲作 用的装置。

2. 0.11施工升降机运行通道hoistway 施工升降机吊笼运行轨迹占用的全部空间。

2. 0.12 坠落试验 drop test

通过施工升降机吊笼沿导轨架作自由落体运动,以检验防坠 安全器作用的试验。

3基本规定

3.0.1施工升降机安装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 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0.2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项目应配备与承担项目相适应的 专业安装作业人员以及专业安装技术人员。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 卸工、电工、司机等应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0.3施工升降机使用单位应与安装单位签订施工升降机安装、 拆卸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应与安装单位签订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 议书。

3. 0.4施工升降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使用说明书、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并已在产权单位工商 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3. 0.5施工升降机安装作业前,安装单位应编制施工升降机安 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 送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并告知工程所在 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 0.6施工升降机的类型、型号和数量应能满足施工现场货物 尺寸、运载重量、运载频率和使用高度等方面的要求。

3. 0.7当利用辅助起重设备安装、拆卸施工升降机时,应对辅 助设备设置位置、锚固方法和基础承载能力等进行设计和验算。

3.0.8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使用说 明书的要求、作业场地及周边环境的实际情况、施工升降机使用 要求等编制。当安装、拆卸过程中专项施工方案发生变更时,应 按程序重新对方案进行审批,未经审批不得继续进行安装、拆卸 作业。

3.0.9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主 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编制依据;

3作业人员组织和职责;

4施工升降机安装位置平面、立面图和安装作业范围平 面图;

5施工升降机技术参数、主要零部件外形尺寸和重量;

6辅助起重设备的种类、型号、性能及位置安排;

7吊索具的配置、安装与拆卸工具及仪器;

8安装、拆卸步骤与方法;

9安全技术措施;

10安全应急预案。

3.0.10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的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 施工升降机进场安装所需的施工条件;

2审核施工升降机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备案证明等文件;

3审核施工升降机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 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4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 工方案;

5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施工升降机安全应急预案;

6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施工升降机安装、 使用、拆卸情况。

3. 0.11监理单位进行的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审核施工升降机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起 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备案BE明等文件;

2审核施工升降机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 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4监督安装单位对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 案的执行情况;

5监督检查施工升降机的使用情况;

6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安装单位、使用 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 设单位报告。

4施工升降机的安装

4.1安装条件

L1施工升降机地基、基础应满足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基 础设置在地下室顶板、楼面或其他下部悬空结构上的施工升降 机,应对基础支撑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施工升降机安装前应按 本规程附录A对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

4.1.2安装作业前,安装单位应根据施工升降机基础验收表、 隐蔽工程验收单和混凝土强度报告等相关资料,确认所安装的施 工升降机和辅助起重设备的基础、地基承载力、预埋件、基础排 水措施等符合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4.1.3施工升降机安装前应对各部件进行检查。对有可见裂纹 的构件应进行修复或更换,对有严重锈蚀、严重磨损、整体或局 部变形的构件必须进行更换,符合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后方能进 行安装。

4.1.4安装作业前,应对辅助起重设备和其他安装辅助用具的 机械性能和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作业。

4.1.5安装作业前,安装技术人员应根据施工升降机安装、拆 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安装作业人员进行 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安装作业人员在交底书上签字。在施工期间 内,交底书应留存备查。

4.1.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施工升降机不得安装使用:

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

2超过由安全技术标准或制造厂家规定使用年限的;

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无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5无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4.1.7施工升降机必须安装防坠安全器。防坠安全器应在一年 有效标定期内使用。

4.1.8施工升降机应安装超载保护装置。超载保护装置在载 荷达到额定载重量的110%前应能中止吊笼启动,在齿轮齿条 式载人施工升降机载荷达到额定载重量的90%时应能给出报警 信号。

4.1.9附墙架附着点处的建筑结构承载力应满足施工升降机使 用说明书的要求。

4.1.10施工升降机的附墙架形式、附着高度、垂直间距、附 着点水平距离、附墙架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导轨架自由端高 度和导轨架与主体结构间水平距离等均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 要求。

4.1.11当附墙架不能满足施工现场要求时,应对附墙架另行设 计。附墙架的设计应满足构件刚度、强度、稳定性等要求,制作 应满足设计要求。

4.1.12在施工升降机使用期限内,非标准构件的设计计算书、 图纸、施工升降机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关资料应在工地 存档。

4.1.13基础预埋件、连接构件的设计、制作应符合使用说明书 的要求。

4.1.14安装前应做好施工升降机的保养工作。

4.2安装作业

4.2.1安装作业人员应按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进行作业。

4. 2.2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进 行现场监督。

4.2. 3施工升降机的安装作业范围应设置警戒线及明显的警示 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警戒范围。任何人不得在悬吊物下方 行走或停留。

4. 2.4进入现场的安装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 业人员应系安全带,穿防滑鞋。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作业。

4. 2.5安装作业中应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危险部位安装时应 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当指挥信号传递困难时,应使用对讲机等 通信工具进行指挥。

4.2.6当遇大雨、大雪、大雾或风速大于13m/s等恶劣天气 时,应停止安装作业。

4. 2.7电气设备安装应按施工升降机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安装用电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范》JGJ 46的规定。

4. 2.8施工升降机金属结构和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应接地,接 地电阻不应大于4Q。

4. 2.9安装时应确保施工升降机运行通道内无障碍物。

4. 2.10安装作业时必须将按钮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笼顶部操作。 当导轨架或附墙架上有人员作业时,严禁开动施工升降机。

4.2.11传递工具或器材不得采用投掷的方式。

4.2.12在吊笼顶部作业前应确保吊笼顶部护栏齐全完好。

4.2.13吊笼顶上所有的零件和工具应放置平稳,不得超出安全 护栏。

4.2.14安装作业过程中安装作业人员和工具等总载荷不得超过 施工升降机的额定安装载重量。

4.2.15当安装吊杆上有悬挂物时,严禁开动施工升降机。严禁 超载使用安装吊杆。

4.2.16层站应为独立受力体系,不得搭设在施工升降机附墙架 的立杆上。

4. 2.17当需安装导轨架加厚标准节时,应确保普通标准节和 加厚标准节的安装部位正确,不得用普通标准节替代加厚标准 节。

4. 2.18导轨架安装时,应对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的垂直度进行测 量校准。施工升降机导轨架安装垂直度偏差应符合使用说明书和 表4. 2.18的规定。

表4. 2.18安装垂直度偏差

4. 2.19接高导轨架标准节时,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附墙 连接。

4. 2. 20每次加节完毕后,应对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的垂直度进行 校正,且应按规定及时重新设置行程限位和极限限位,经验收合 格后方能运行。

4. 2. 21连接件和连接件之间的防松防脱件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 规定,不得用其他物件代替。对有预紧力要求的连接螺栓,应使 用扭力扳手或专用工具,按规定的拧紧次序将螺栓准确地紧固到 规定的扭矩值。安装标准节连接螺栓时,宜螺杆在下,螺母 在上。

4. 2. 22施工升降机最外侧边缘与外面架空输电线路的边线之 间,应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4.2.22 的规定。

表4. 2. 22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电路电压(kV)<11——0—500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015

4. 2.23当发现故障或危及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刻停止安装作 业,釆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应设置警示标志并报告技术负责 人。在故障或危险情况未排除之前,不得继续安装作业。

4. 2. 24当遇意外情况不能继续安装作业时,应使已安装的部件 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确认合格后方能停止作业。作业人 员下班离岗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 标志。

4. 2.25安装完毕后应拆除为施工升降机安装作业而设置的所有 临时设施,清理施工场地上作业时所用的索具、工具、辅助用 具、各种零配件和杂物等。

4. 2. 26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的地点,且应符合使用说明 书的要求;

2卷扬机、曳引机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固定牢靠;

3应按规定配备防坠安全装置;

4卷扬机卷筒、滑轮、曳引轮等应有防脱绳装置;

5每天使用前应检查卷扬机制动器,动作应正常;

6卷扬机卷筒与导向滑轮中心线应垂直对正,钢丝绳出绳 偏角大于2。时应设置排绳器;

7卷扬机的传动部位应安装牢固的防护罩;卷扬机卷筒旋 转方向应与操纵开关上指示方向一致。卷扬机钢丝绳在地面上运 行区域内应有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4.3安装自检和验收

4.3.1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且经调试后,安装单位应按本规程 附录B及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安装质量进行自检,并应向 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4.3.2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应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 监督检验。

4.3.3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应组织租赁单位、安装单位和监 理单位等进行验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 织验收。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应按本规程附录C进行。

4. 3.4严禁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升降机。

4. 3.5使用单位应自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 将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资料、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 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使 用登记备案。

4.3.6安装自检表、检测报告和验收记录等应纳入设备档案。

5施工升降机的使用

5.1使用前准备工作

5.1.1施工升降机司机应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不得无证操作。

5.1.2使用单位应对施工升降机司机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资料应留存备查。

5.1.3使用单位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需润滑部件进行全面 润滑。

5.2操作使用

5. 2.1不得使用有故障的施工升降机。

5.2.2严禁施工升降机使用超过有效标定期的防坠安全器。

5.2.3施工升降机额定载重量、额定乘员数标牌应置于吊笼醒 目位置。严禁在超过额定载重量或额定乘员数的情况下使用施工 升降机。

5. 2.4 当电源电压值与施工升降机额定电压值的偏差超过 士5%,或供电总功率小于施工升降机的规定值时,不得使用施 工升降机。

5.2.5应在施工升降机作业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应在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5. 2.6当建筑物超过2层施工升降机地面通道上方应搭设 防护棚。当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时,应设置双层防护棚。

5.2.7使用单位应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周围环境、季节和气 候,对施工升降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 2.8使用单位应在现场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 的设备管理人员,并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5. 2.9 当遇大雨、大雪、大雾、施工升降机顶部风速大于 20m/s或导轨架、电缆表面结有冰层时,不得使用施工升降机。

5. 2.10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5.2.11使用期间,使用单位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施工升降 机定期进行保养。

5. 2.12在施工升降机基础周边水平距离5m以内,不得开挖井 沟,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

5. 2.13施工升降机运行通道内不得有障碍物。不得利用施工升 降机的导轨架、横竖支撑、层站等牵拉或悬挂脚手架、施工管 道、绳缆标语、旗帜等。

5. 2.14施工升降机安装在建筑物内部井道中时,应在运行通道 四周搭设封闭屏障。

5. 2.15安装在阴暗处或夜班作业的施工升降机,应在全行程装 设明亮的楼层编号标志灯。夜间施工时作业区应有足够的照明, 照明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的要求。

5.2.16施工升降机不得使用脱皮、裸露的电线、电缆。

5.2.17施工升降机吊笼底板应保持干燥整洁。各层站通道区域 不得有物品长期堆放。

5.2.18施工升降机司机严禁酒后作业。工作时间内司机不应与 其他人员闲谈,不应有妨碍施工升降机运行的行为。

5. 2.19施工升降机司机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5. 2. 20实行多班作业的施工升降机,应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 司机应按本规程附录D填写交接班记录表。接班司机应进行班 前检査,确认无误后,方能开机作业。

5. 2.21施工升降机每天第一次使用前,司机应将吊笼升离地面 Im〜2m,停车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当发现I、可题,应经修复合 格后方能运行。

5.2. 22施工升降机每3个月应进行1次1. 25倍额定载重量的 超载试验,确保制动器性能安全可靠。

5.2.23工作时间内司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升降机。当有特殊情 况需离开时,应将施工升降机停到最底层,关闭电源并锁好吊 笼门。

5. 2. 24操作手动开关的施工升降机时,不得利用机电联锁开动 或停止施工升降机。

5.2.25层门门栓宜设置在靠施工升降机一侧,且层门应处于常 闭状态。未经施工升降机司机许可,不得启闭层门。

5.2.26施工升降机专用开关箱应设置在导轨架附近便于操作的 位置,配电容量应满足施工升降机直接启动的要求。

5.2.27施工升降机使用过程中,运载物料的尺寸不应超过吊笼 的界限。

5. 2. 28散状物料运载时应装入容器、进行捆绑或使用织物袋包 装,堆放时应使载荷分布均匀。

5. 2.29运载溶化沥青、强酸、强碱、溶液、易燃物品或其他特 殊物料时,应由相关技术部门做好风险评估和采取安全措施,且 应向施工升降机司机、相关作业人员书面交底后方能载运。

5. 2. 30当使用搬运机械向施工升降机吊笼内搬运物料时,搬运 机械不得碰撞施工升降机。卸料时,物料放置速度应缓慢。

5.2.31当运料小车进入吊笼时,车轮处的集中载荷不应大于吊 笼底板和层站底板的允许承载力。

5.2.32吊笼上的各类安全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经过大雨、大 雪、台风等恶劣天气后应对各安全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安全 有效后方能使用。

5.2.33当在施工升降机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 直到排除故障后方能继续运行。

5. 2. 34当在施工升降机运行中由于断电或其他原因中途停止 时,可进行手动下降。吊笼手动下降速度不得超过额定运行 速度。

5. 2.35作业结束后应将施工升降机返回最底层停放,将各控制

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吊笼门和地面防护围 栏门。

5. 2. 36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的使用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丝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 安装、检验和报废》GB/T 的规定;

2施工升降机吊笼运行时钢丝绳不得与遮掩物或其他物件 发生碰触或摩擦;

3当吊笼位于地面时,最后缠绕在卷扬机卷筒上的钢丝绳 不应少于3圈,且卷扬机卷筒上钢丝绳应无乱绳现象;

4卷扬机工作时,卷扬机上部不得放置任何物件;

5不得在卷扬机、曳引机运转时进行清理或加油。

5.3检查、保养和维修

5.3.1在每天开工前和每次换班前,施工升降机司机应按使用 说明书及本规程附录E的要求对施工升降机进行检查。对检查 结果应进行记录,发现问题应向使用单位报告。

5.3.2在使用期间,使用单位应每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本规 程附录F对施工升降机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3.3当遇到可能影响施工升降机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 发生设备事故或停工6个月以上时,应对施工升降机重新组织检 查验收。

5.3.4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施工升降机进行保养、维修。 保养、维修的时间间隔应根据使用频率、操作环境和施工升降机 状况等因素确定。使用单位应在施工升降机使用期间安排足够的 设备保养、维修时间。

5. 3.5对保养和维修后的施工升降机,经检测确认各部件状态 良好后,宜对施工升降机进行额定载重量试验。双吊笼施工升降 机应对左右吊笼分别进行额定载重量试验。试验范围应包括施工 升降机正常运行的所有方面。

5. 3.6施工升降机使用期间,每3个月应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额 定载重量坠落试验。坠落试验的方法、时间间隔及评定标准应符 合使用说明书和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GB/T 4的有 关要求。

5.3.7对施工升降机进行检修时应切断电源,并应设置醒目的 警示标志。当需通电检修时,应做好防护措施。

5. 3.8不得使用未排除安全隐患的施工升降机。

5.3.9严禁在施工升降机运行中进行保养、维修作业。

5. 3.10施工升降机保养过程中,对磨损、破坏程度超过规定的 部件,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并由专业技术人员检查验收。

5.3.11应将各种与施工升降机检查、保养和维修相关的记录纳 入安全技术档案,并在施工升降机使用期间内在工地存档。

6施工升降机的拆卸

6. 0.1拆卸前应对施工升降机的关键部件进行检查,当发现问 题时,应在问题解决后方能进行拆卸作业。

6.0.2施工升降机拆卸作业应符合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 要求。

6.0.3应有足够的工作面作为拆卸场地,应在拆卸场地周围设 置警戒线和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应派专人监护。拆卸施工升 降机时,不得在拆卸作业区域内进行与拆卸无关的其他作业。

6. 0.4夜间不得进行施工升降机的拆卸作业。

6.0.5拆卸附墙架时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的自由端高度应始终满 足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6. 0.6应确保与基础相连的导轨架在最后一个附墙架拆除后, 仍能保持各方向的稳定性。

6. 0.7施工升降机拆卸应连续作业。当拆卸作业不能连续完成 时,应根据拆卸状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6.0.8吊笼未拆除之前,非拆卸作业人员不得在地面防护围栏 内、施工升降机运行通道内、导轨架内以及附墙架上等区域 活动。

6.0. 9拆卸作业还应符合本规程第4. 2节的有关规定。

附录A施工升降机基础验收表

表A施工升降机基础验收表

注: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应在备注栏具体说明,对要求量化的参数应填实测值。

附录B施工升降机安装自检表

表B施工升降机安装自检表

注: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应在备注栏具体说明,对要求量化的参数应填实测值。

附录C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表

表c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表

附录D 施工升降机交接班记录表

表D施工升降机交接班记录表

附录E施工升降机每日使用前检查表

表E施工升降机每日使用前检查表

附录F施工升降机每月检查表

表F施工升降机每月检查表

本规程用词说明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 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允许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 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或要求)”。

引用标准名录

《施工升降机》GB/T 4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

总则 38术语 39

3基本规定 41

4施工升降机的安装 44

4.1安装条件 44

4.2安装作业 45

4.3安装自检和验收 47

5施工升降机的使用 48

5.1使用前准备工作 48

5.2操作使用 48

5.3检查、保养和维修 52

6施工升降机的拆卸 56

2术 语

2. 0.2额定安装载重量区别于额定载重量,是指施工升降机在 安装工况下允许的最大载荷。施工升降机在安装工况下结构不完 整,其受力性能较弱,因此要严格 控制此期间吊笼所承受的载荷。

2.0.5限位开关的作用是:当吊 笼向上或向下运行到行程终点时, 受到上限位或下限位触发后,自动 切断控制电路,使吊笼运行中止。 此时吊笼无法继续沿原方向运行, 但可以反方向运行。限位开关是防 止吊笼冲顶的重要安全保护装置 之~ O

2.0.6极限开关的作用是:当吊 笼超越行程终点时,会自动切断总 电源使得吊笼运行终止。此时吊笼 因断电无法继续运行,需手动接通 电源后才能恢复运行。极限开关是 防止吊笼冲顶的重要安全保护装置 之~' 0

2.0.12坠落试验是模拟施工升降 图1施工升阡机构造示意 机吊笼由于故障或意外而发生坠落;-體岳$冥膏丄*^0靄 的过程,通过使施工升降机吊笼在鬆須話门島立鷲架;嘉 一定载荷下沿导轨架作自由落体运1。一层门;尸二吊笼;12-Bgg 动,检验防坠安全器能否有效制停鷲'15為貧章置;;6„旱轨, 吊笼。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 直一齿条;18一天轮 降机》GB/T 4 - 中5. 2. 8. 3的规定:防坠安全器装机 使用时,应按吊笼额定载重量进行坠落试验。以后至少每3个月 应进行一次额定载重量的坠落试验。

3基本规定

3. 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 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 安装单位应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的 安全生产责任。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与安装单 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在安装、拆卸 施工升降机的过程中,当发生事故并引起纠纷时,可以根据安 装、拆卸合同与工程安全协议书中的条款规定,分析事故原因后 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0.5本条对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程序、参编人员以及编制的依据作出相应的规定,旨在把专项施 工方案的编制规范化。在施工升降机开始安装、拆卸之前,明确 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以及对危险源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以把 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安装单位 应履行的安全职责中包括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 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 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3.0.6如果施工升降机的类型、型号和数量选择不合理,则使 用过程中极易发生超载、人流堵塞等现象,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甚至引发安全事故。

3. 0.8本条与英国《施工升降机安全使用条例》(Code of practice for the safe use of construction hoists) BS : 中第9.1节的规定一致:为了安全使用施工升降机,应编制合理 的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除专业技术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负 责编制或修改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考虑到场 地条件的变化,应对专项施工方案定期进行重审和更新。

3. 0.9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依据主 要有:国务院第393号文件《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 设部对施工现场机械、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管理的一些相关规 程,主要有:《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5、《建筑机械使 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 安全技术规范》JGJ 80、《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JGJ 160 等。

在确定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中施工升降机安装、拆 卸位置的平面、立面图和安装、拆卸作业范围的平面图时,应考 虑施工升降机基础定位时周围环境的安全性,如施工升降机与高 压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等。

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和拆卸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因素包括: 未经培训上岗的作业人员;未穿戴与作业相关的安全装备;高处 违章作业;未经试验的吊笼安全装置;施工现场裸露的电线、’电 源;施工升降机通道内的障碍物等。

安全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源识别、保障措施、应急组织及职 责、处理措施等方面。如对高处违章作业引发的坠落打击事故, 采取的应急预案有:1抢救伤员;2保护现场;3立即上报 有关部门等。

3.0.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 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履行 下列安全职责:

1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 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3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4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 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

6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 拆卸、使用情况。

0.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 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监理单位应履行下列安 全职责:

1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 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4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 工方案情况;

5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6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 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 设单位报告。

4施工升降机的安装

4.1安装条件

4.1.4安装作业中所使用的安装吊杆、钢丝绳、卡环、吊钩和 辅助支架等起重用具,应按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规定进 行检查。钢丝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用途钢丝绳》 GB/T 8的有关规定。

4.1.5安全技术交底的目的是使每个安装作业人员清楚自己所 从事的作业内容、部位及要求,清楚相关工具和设备的使用以及 任何在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中强调的安全规定。这与英国《施 工升降机安全使用条例》(Code of practice for the safe use of construction hoists') BS : 中第 10.2 节规定的内容一 致:在安装作业开始之前,应确保施工升降机安装作业人员对安 装单位给出的安装工程施工方案有清楚的认识。此外,通过参加 施工升降机安装作业前的交底会议,施工升降机安装作业人员应 熟悉所要进行的安装工作,提高安全意识,降低由于疏忽造成的 危险。监理单位应确保在交底会议之后,所有相关作业人员签署 一份交底报告,以证明他们参加过交底会议。在施工期限内,这 些报告应始终保留在工地。

4.1.6本条是强制性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安全 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 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 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二) 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 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 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4.1.7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5 - 第11. 1.9条的规定:防坠安全器只能在有效的标定期限内 使用,有效标定期限不应超过一年。根据现行行业标准《施工升 降机齿轮锥鼓形渐进式防坠安全器》JG 121 - 的规定:防 坠安全器无论使用与否,在有效检验期满后都必须重新进行检验 标定。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的寿命为5年。

L11附墙架设计时应考虑基础状况、上部自由端高度、工作 载荷、风载荷等因素的影响,并绘制相关图纸和编写有关说明。L12本条与英国《施工升降机安全使用条例》(Code of practice for the safe use of construction hoists ) BS : 中第9. 8节的规定一致:包括计算书和图纸在内的所有设计文 件,在施工升降机使用的整个期限内都应保存在现场。

4.2安装作业

2.4安装作业人员良好的工作状态是保障人身安全和安装质 量的必要条件,酒后作业及安装作业时打电话等行为极易引发安 全事故。2.6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GB/T 4 - 中第5. 1. 2条的规定:施工升降机应能在顶部风速不大于20m/s 下正常作业,应能在风速不大于13m/s条件下进行架设、接高 和拆卸导轨架作业。当有特殊要求时,由用户与制造商协商解 决。风力等级与风速对照表见表1。

表1风力等级与风速对照表

风力(级)56风速范围(m/s)0.3〜1.51. 6~3,33. 4〜5.45. 5〜7.98.0〜10.710.8—13.8风力(级)2风速范围(m/s)13. 9〜17.117. 2~20.720. 8~24.424. 5 〜28.428. 5〜32.632. 7以上2.8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GB/T 4 - 中第5. 1.9条的规定:施工升降机金属结构和电气设备金属外壳 均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Q。

4. 2.9施工升降机运行通道内的障碍物,如脚手架钢管、电缆 线或桅杆等,安装过程中这些障碍物的存在易引发触电、断电、 物体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

4.2.10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当进行施工升降机安装作业时,如 果由吊笼内部的人员操作施工升降机,由于视野受限,吊笼顶部 人员极易与周围的固定构件发生碰撞,人身安全无法保障。此 外,如果吊笼顶部人员遇到紧急情况需要施工升降机立即制停, 吊笼内的操作人员也很难给予及时的操作。

当有人在导轨架上或附墙架上作业时,运行的施工升降机吊 笼极易与作业人员发生碰撞。另外,施工升降机吊笼运行时会使 导轨架或附墙架产生振动,使得工作人员站立不稳,容易造成 伤害。

4. 2.11施工升降机的安装作业属于高空作业,以投掷的方式传 递工具或器材易引起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等伤害事故的发生。

4. 2.15安装吊杆是用来装拆施工升降机标准节等部件的提升装 置,一般安装在施工升降机吊笼上使用。当安装吊杆上的载荷超 过其承载力时,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当安装吊杆上有悬挂物时, 开动施工升降机容易引起悬挂物摇摆或撞击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等 部件,也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4.2.17加厚标准节是指当施工升降机安装到一定高度后,导轨 架底部使用的立管壁更厚、承载力更大的标准节。根据现行国家 标准《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5 - 第3. 5条的规定: 当一台施工升降机的标准节有不同的立管壁厚时,标准节应有标 识,以防标准节安装不正确。

4. 2.18表4.2. 18所规定的内容与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 安全规程》GB 5 - 中第3.4条内容一致。

4.2.21若螺杆在上,螺母在下安装,则当螺母脱落后螺杆仍然 在原位,不易被检查人员发现,进而导致施工升降机安全事故的 发生。因此在安装螺栓时,宜螺杆在下,螺母在上,易于及时发 现安全隐患。

4. 2. 22表4. 2. 22所规定的内容与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 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 - 中第4. 1. 2条的内容一致。

4.3安装自检和验收

4. 3.1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成后,对施工升降机的检验要求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GB/T 4 - 第6章中对 施工升降机的有关规定。

4.3.2、4.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 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 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租赁、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 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实行施工总 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建筑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 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检验检测机构和 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 3.4建筑起重机械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后 方能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升降机安全性无法 保障,严禁使用。

4.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 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 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 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 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 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5施工升降机的使用

5.1使用前准备工作

5.1.1建筑工地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国家建设主管部门 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能上岗作业。另外, 使用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和安全作业基本知识的培 训,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设备使用技能和安全作业知识。

5.2操作使用

2.1带故障的施工升降机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当施工升降 机防坠安全装置、超载保护装置、安全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 失效时,易导致吊笼坠落事故发生。

5.2.2本条是强制性条文。防坠安全器具有防坠、限速双重功 能,当吊笼超速下行或吊笼悬挂装置断裂时,防坠安全器应能将 吊笼制停并保持静止状态。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安全 规程》GB 5 - 第11. 1. 9条的规定:防坠安全器只能在 有效的标定期限内使用,有效标定期限不应超过一年。根据现行 行业标准《施工升降机齿轮锥鼓形渐进式防坠安全器》JG 121- 的规定:防坠安全器无论使用与否,在有效检验期满后都 必须重新进行检验标定。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的寿命为5年。 为确保施工升降机的安全使用,施工升降机应每3个月做一次坠 落试验,并形成记录。如果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安全器,则不能保 证其作用的正常发挥。

5.2.3施工升降机都有规定的额定载重量。为了限制施工升降 机超载使用,施工升降机应装有超载保护装置,根据现行国家标 准《施工升降机》GB/T 4 - 中第5. 3. 8条的规定:超 载保护装置应在载荷达到额定载重量的110%前终止吊笼启动。 同时,施工升降机超载使用对导轨架、防坠安全器等部件的使用 寿命都有不利影响。

2.4当电源电压或供电功率达不到要求时,施工升降机传动、 制动系统极易发生异常现象,轻则吊笼无法启动,重则吊笼下 坠、无法制动等,安全隐患大。2.6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 80-91中第5. 2.4条的规定: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 岀的地面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 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时,应设双层防护棚。2.9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GB/T 4 - 中第5. 1. 2条的规定:施工升降机应能在顶部风速不大于20m/s 下正常作业,应能在风速不大于13m/s条件下进行架设、接高 和拆卸导轨架作业。风力等级与风速对照表见本规程条文说明第2. 6 条。

在大雨、大雪中,层站、施工升降机吊笼底板等湿滑易引起 人员滑倒致伤;在大雾天气中,施工升降机司机视野受限易导致 操作失误引发安全事故;当遇20m/s以上大风时,易引起高空 物件坠落而发生安全事故;当表面结有冰层时,随行电缆在运动 的施工升降机吊笼带动下容易发生脆断,一旦施工升降机丧失了 电力供应,后果将十分严重。

5.2.10本条是强制性条文。行程限位开关的主要作用,是在非 正常操作过程中或施工升降机本身发生故障造成意外时能有效制 动施工升降机。而频繁使用限位开关进行停层,会影响限位开关 的使用寿命及功能,对施工升降机安全性造成严重影响。

2.14当施工升降机安装在建筑物内部井道中时,由于建筑物 与施工升降机的侧面距离较近,吊笼的运行很容易与周边建筑物 或人员发生摩擦、碰撞。另外,建筑物楼层上的物件如果坠落, 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因此,要在施工升降机运行通道四周搭设 封闭屏障。

5.2.15根据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 ,夜间施工的照明情况应符合下列规定:现场照明 应釆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 釆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鸨灯等;照明器具和器材 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 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 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 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 施工现场总电源开关的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应 急自备电源等。

5. 2.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66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 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 员应当遵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在作业 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 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或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 区域。

5.2.21由于施工升降机在使用中经常载人上下,其运行的可靠 性直接关系着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制动器是保证施工升降机安 全运行的主要装置之一,由于施工升降机启动、制动频繁及作业 条件多变,制动器容易失灵,导致吊笼下滑等事故。因此,应加 强对制动装置的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5.2. 22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GB/T 4 - 中第6. 2. 4. 8. 2项内容,超载试验的要求为:取125%额定载重 量。载荷在吊笼内均匀布置,工作行程为全行程,工作循环不应 少于3个,每一工作循环的升、降过程中应进行不少于一次 制动。

5.2.27、5. 2. 28这两条与英国《施工升降机安全使用条例》 {Code of practice for the safe use of construction hoists ) BS : 中第11.3. 3.2款的规定一致:任何物料在运载之前 都应进行整理以确保在运载过程中不超过吊笼的边界。如有必 要,物料应在吊笼上被固定好,如装入容器内、捆绑或用织物袋

包装,以防止物料在吊笼运行中发生移动。

5.2.30搬运机械碰撞施工升降机导轨、附墙架等构件,有可能 损坏施工升降机的主体结构。物料放置速度过快会形成较大冲击 载荷,可能对吊笼造成破坏。这与英国《施工升降机安全使用条 例》(Code af practice for the safe use of construction hoists ) BS : 中第11.3. 3.2款规定的内容一致,当使用搬运 机械时应做好以下防范措施:

1装载到施工升降机上时应防止搬运器械碰撞吊笼,以免 损坏主体结构;

2不应使货物在吊笼底滑动,以免产生过大的载荷而造成 施工升降机的损坏;

3将货物放置到吊笼底板上时,应防止由于放置速度过快 产生的冲击作用损坏吊笼。

5.2.31料车的支座处集中载荷较大,有可能造成吊笼底板或层 站底板的损坏。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GB/T 4 -中第5. 2. 3. 2. 1项的规定:吊笼底板应能防滑、排 水。其承载能力为:在0.ImXO. Im区域内能承受静载1.5kN 或额定载重量的25% (取两者中较大值,但最大取3kN)而无 永久变形。这也与英国《施工升降机安全使用条例》(Code °了 practice for the safe use of construction hoists) BS : 中第11. 3. 3. 2款中对运输集中载荷的规定一致:当将物料装入 料车等器械中并放置在吊笼上运送时,料车的支座处会产生较大 的集中载荷,这有可能造成施工升降机吊笼底板或入口坡道的损 坏。如果要运送这类器械,应向使用单位咨询。

5. 2.34施工升降机因断电或其他原因中途停止后,可釆用手动 下降,吊笼下降时,不允许超过额定运行速度。根据施工升降机 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每下降一定高度后,需要停歇一段时间使制 动器冷却下来,具体下降,巨离和停歇时间应符合施工升降机使用 说明书的要求。

5.3检查、保养和维修

5.3.1本条与英国《施工升降机安全使用条例》(Code of practice for the safe use of construction hoists') BS : 中第11.3.4节的规定一致:每次交接班和每天开始工作之前, 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施工升降机进行使用前检查。检查结果 应进行记录,且检查出的任何问题都应向使用单位报告。在施工 升降机使用之前,应解决所有查出的问题。

5.3.2施工升降机属于特种设备的范畴,根据国务院第549号 令《国务院关于修改V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第二十 七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 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 设备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 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 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施工升降机每月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应包括:

1对施工升降机的承载部件,应检查导轨架、附墙架、锚 固件、对重导轨、各种螺栓、吊笼和基础支撑构件是否有开裂、 开焊、永久变形、连接松弛、缺失或破坏等。

2对机械牵引部件,应检查制动器、急停开关、卷扬机卷 筒、滑轮、齿轮箱、电机等是否有异常磨损和故障,充油部件是 否渗漏,运动部件与建筑物和固定设备之间的距离是否满足 要求。

3对安全装置,应检查防坠安全器、警报系统、通信系统、 安全钩、缓冲器、各防护围栏、总开关、紧急逃离门、救生梯等 装置是否工作正常及是否有明显破坏。

4对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的钢丝绳和连接件,应检查其是 否有断裂、表面磨损、过度拉伸、受拉不均、压扁、扭结、弯 折、笼状畸变、表面生锈或腐蚀等现象。还应检查滑轮、钢丝绳 端头、对重及其导向轮等相关的组件。严禁使用已达报废标准的 钢丝绳。由于钢丝绳失效导致的施工事故发生频率很高,因此应 对钢丝绳进行严格检查,存在缺陷的钢丝绳必须及时更换。

5对吊笼门、入口坡道及底板,应检查其是否结构完整且 功能正常。

6对层门、地面防护围栏门及机电联锁,应检查地面防护 围栏的内、外位置是否符合要求;地面防护围栏各构件是否具有 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保证其与吊笼的正确运行间隙;地面防护围 栏门的机电联锁装置是否工作正常;基础底架固定螺栓紧固是否 符合要求;吊笼和对重的缓冲弹簧、电缆收集筒位置是否正确。

7对符号和标识牌,应检查施工升降机的额定载重量和额 定乘员数标牌、操作说明、安全标识及警示牌是否在位,是否清 晰可见。检查操作控制板上的标牌是否易于辨认。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 十七条的规定: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 起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 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 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施工升降机符号及标识牌为使用者 提供准确信息,以规范人员对施工升降机的操作使用。

8对电气系统,除在发货之前对其设备进行检查之外,在 电气系统连接到安装完毕的施工升降机上之后,也应对其进行检 查。检查内容应包括:绝缘电阻、保护电路、安全控制系统和保 险丝等部件的功能是否正常。对电气系统的测试范围应包括下列 方面:肉眼检查机械控制面板外部是否有灰尘或水汽进入;检查 线路、管道、接线盒及密封体的绝缘性或密封性是否良好;检查 电机是否有异常噪声、振动或发热现象;检查指示灯、指针和显 示器是否工作正常并能否反映出准确信息;检查机电联锁、停靠 呼叫器、限位开关等新安装的电路部件的接线情况。电气系统检 查完成后,专业人员应确保在测试期间用过的简易连接件都已被 拆除。

9对施工升降机通道及施工升降机通道保护装置,应在所 有的施工升降机部件组装完成后,在施工升降机投入使用前由专 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检查,检查范围应包括导轨架、附墙架、施 工升降机通道、地面防护围栏、层门、吊笼门、层站保护装 置等。

10对施工升降机吊笼的电气控制电路(包括紧急制动开 关、警报器、操作控制器)、通信装置、电缆导向架、限位开关、 极限开关、机电联锁装置、制动器等应进行性能测试。

5. 3.5额定载重量试验是为了检验导轨架、附墙架、紧固件及 吊笼的结构整体性,也可用来检验制动系统的有效性。额定载重 量试验之后,应检查施工升降机装置有否因试验而发生破坏或 变形。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GB/T 4 - 中第 6.2.4. 8.1项内容,额定载重量试验的要求为:吊笼内装额定载 重量,载荷重心位置按吊笼宽度方向均向远离导轨架方向偏1/6 宽度,长度方向均向附墙架方向偏1/6长度的内偏(以下简称内 偏)以及反向偏移1/6长度的外偏(以下简称外偏),按所选电 动机的工作制,内偏和外偏各做全行程连续运行30min的试验, 每一工作循环的升、降过程应进行不少于一次制动;额定载重量 试验后,应测量减速器和液压系统油的温升。

5.3.6坠落试验的目的是检验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能否有效 工作。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GB/T 4 - 中 第5. 2. 8. 3款的规定:防坠安全器装机使用时,应按吊笼额定载 重量进行坠落试验。以后至少每3个月应进行一次额定载重量的 坠落试验。坠落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GB/T 4 - 中第 6. 2. 4. 12 款的规定:

1坠落试验时,应在额定载重量和额定安装载重量中选择 最不利的工况作为试验条件。

2坠落试验前,不应解体或更换防坠安全器。

3对SC型施工升降机进行坠落试验时,通过操作按钮盒 驱动吊笼以额定提升速度上升约3m〜10m。按坠落试验按钮, 电磁制动器松闸,吊笼将呈自由状态下落,至达到试验速度时, 防坠安全器动作,并测量制动距离。试验结束后应将防坠安全器 复位,对于防坠安全器不能制停吊笼的施工升降机,应立即停机 检修。

4在SC型施工升降机坠落试验中,当防坠安全器动作时, 其电气联锁安全开关也应动作。

5对SS型施工升降机进行坠落试验时,将吊笼上升约3m 后停住,作模拟断绳试验(应是突然断绳,不能以松绳代替断 绳),试验防坠安全装置的可靠性。

6坠落试验后应检查:

1) 结构及连接有无损坏及永久变形;

2) 吊笼底板在各个方向的水平度偏差改变值。

5.3.8安全隐患包括:吊笼或层门的机电联锁失效、安全装置 失效、层站栏杆或吊笼门不完整、导电体暴露、构件显著磨损或 连接错位、结构部件严重腐蚀或破坏、安全保护设施缺失等。

5.3.9本条是强制性条文。保养、维修工作需要作业人员在导 轨架或附墙架上进行,若此时施工升降机在运行,则吊笼或对重 的上下移动可能引发安全事故。

6施工升降机的拆卸

6.0.4由于施工升降机拆卸作业复杂,夜间工作场地光线不佳, 不利于拆卸作业人员的相互配合,易发生操作失误,从而引发安 全事故。

6. 0.6本条与英国《施工升降机安全使用条例》(Code of practice for the safe use of construction hoists} BS : 中第10. 5节的规定一致:在拆卸施工升降机之前,拆卸作业人 员应确保最后一个附墙架拆除后,基础框架还可以提供各个方向 的稳定性。

6.0.8施工升降机拆卸过程中,各安全装置较难全面有效地发 挥作用。吊笼未拆除之前,如果人员在地面防护围栏内、施工升 降机通道内、导轨架标准节内和附墙架上等区域活动,易发生安 全事故。另外,在施工升降机拆卸过程中,很多零部件处于松动 状态,或已经被拆下,吊笼的动作容易引起这些零部件坠落,从 而引发物体打击等安全事故。

物料提升机安装与拆卸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简介

1.2 参建单位

1.2.1 设计单位:

1.2.2 勘察单位:

1.2.3 建设单位:

1.2.4 施工单位:

1.2.5 监理单位:

二、编制依据

2.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9-;

2.2 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安全施工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2.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2.4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

2.5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

2.6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

2.7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5-;

2.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2.9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10 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2.11 国家现行规范与图集和行业标准及地方有关要求。

三、监理工作流程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措施

4.1 监理控制要点

4.1.1 审查有关资料

4.1.1.1 审查物料提升机分包单位(租贷)的资质和资格。

4.1.1.2 审查总包单位与物料提升机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签订。

4.1.1.3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4.1.1.4 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物料提升机施工组织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物料提升机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4.1.1.5 审核起重机械的备案证明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

4.1.1.6 审核拆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4.1.1.7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4.1.2 物料提升机在安装、拆除中安全监理工作

4.1.2.1 物料提升机安装拆除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资格单位和人员进行施工。

4.1.2.2 每次安装或拆除作业前,安全监理应督促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按不同的工种和作业内容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4.1.2.3 物料提升机的初次登记、安装告知、初次检测、使用登记、最大高度检测等资料和手续必须齐全。施工现场物料提升机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必须齐全。安全监理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导轨架、吊笼等金属结构,传动系统的齿轮、限速器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应全数检查。

4.1.2.4 按规定对物料提升机安装施工进行旁站监理,核查安装手续及安装单位及人员资质,督促按方案及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

4.1.3 检查物料提升机安装前的准备情况

4.1.3.1 安装地点应具备能量足够的电源,并必须配备一个专供升降机用的电源箱每个吊笼均应由一开关控制,供电熔断器的电流不小于150A。

4.1.3.2 工地的专用电源箱应直接从工地变电室引入电源,距离不应超过20m。一般每个吊笼用一根大于25mm²×3+10mm²×2的铜线电缆连接,如距离过长应适当增加电缆的截面积。

4.1.3.3 应具备合适的超重设备及安装工具。

4.1.3.4 应具备运输和堆置升降机零件的道路及场地。

4.1.3.5 安装场地先要平整夯实,基础承载力务求均匀可靠,禁止在松土或沉陷不均匀的基础上安装,基础应经验收合格后才能安装。安装场地范围,排水要畅通,不得有积水浸泡基础。

4.1.3.6 根据安装需要,备好站台附件,如:过桥板、安全栏杆等。

4.1.3.7 物料提升机安装不得少于5人,其中电工1人,司机1人,安装工3人,均须持证上岗。

4.1.3.8 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工地供电电源电压最大偏差为±5%,供电功率不小于电机总功率。

4.1.3.9 工地应当配备合适的漏电保护开关。

根据物料提升机装拆需要准备好以下机具:

4.1.4 具体安装步骤

备件,熟悉安装安全要求→升降机基础制作→底梁、护栏安装→吊笼的安装→上传动板的安装→导轨架的安装→附墙架安装→电缆导向装置的安排→安全限位的安装→试运行。

4.1.4.1 安装底架。

4.1.4.2 放置自升平台就位,使套架中心线与立柱的中心线重合。

4.1.4.3 将第一组立柱标准节放入套架内,下端与底架用螺栓连接。

4.1.4.4 将提升机滑轮置于安装好的两立柱顶端。

4.1.4.5 将吊杆安置于自升平台上。

4.1.4.6 利用卷扬机提升自升平台,直到台面与立柱顶面平齐,翻转自升卡板,使自升平台固定在两立柱上,取下提升滑轮置于平台上。

4.1.4.7 利用吊杆安装好第二组标准节,并将提升滑轮置于第二组标准节顶部。

4.1.4.8 重复步骤4.1.4.6提升平台。

4.1.4.9 安装好卷扬机。

4.1.4.10 放进吊笼,按总图所示穿好起升钢丝绳。此时门架升降机基本安装好了,以下步骤总主要是如何实现自升问题。

4.1.4.11 将第三组标准节送入吊笼,起升吊笼到接近极限高度利用吊杆先加高上面无起升绳的一个立柱后,再将另一标准节吊起,此时放下吊笼,使起钢丝绳放松,使门架内留出6m以上的钢丝绳余量,再将顶面钢丝绳从滑轮槽中取出,扣在平台的套架之外,此时再将吊起的标准节安到另一立柱上,将提升滑轮置于第三组标准节顶部,重复步骤4.1.4.8提升平台。

4.1.4.12 按13所述方法继续升高门架到规定的第一次使用高度,在相应的高度上,调好高度限位器后就可以正式投入使用了。

4.1.4.13 当门架的架设高度超过12米以后,应在第9米处设置第一道附着。以后每增加9米应设一道附着。

本工程在标准层每隔二层楼在外墙梁上设置一道附墙架,底部非标准层每层设置一道附墙架。

4.1.4.14 按总高度减3米调整极限限位装置,调整方法如下:

a、起升吊笼,使其接近于起升极限高度约0.3米。

b、调整钢丝绳长度,使吊锤恰好与吊笼撞块接触。

c、固定钢丝绳卡。

d、启动起升机构下放吊笼2米左右,停后再升,检查是否实现起升高度限位,此检查重复数次。

4.1.4.15 按步骤方法调整上限位装置。

4.1.5 安装技术措施

4.1.5.1 架设前应先检查杆件、配件是否符合质量要求,虚焊或焊缝脱焊、裂缝、变形等,不准使用。

4.1.5.2 登高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安全鞋,系安全带,配工具袋。

4.1.5.3 立柱兼作导轨架,为吊笼运行滚轮的轨道,其标准节接头处台阶偏差应小于1mm,安装时必须注意调整。

4.1.5.4 立柱全高的垂直度偏差应小于高度的千分之一。

4.1.5.5 各标准节间连接螺栓必须紧固,用弹簧垫圈防松,并定期检查标准节紧固情况。

4.1.5.6 高空安装作业人员务必系好安全带,门架下和立柱周围10m范围内应设置警戒和危险标志,禁止行人通过,以防物体跌落伤人。

4.1.5.7 雷雨天、雪天或风速超过13m/s的恶劣天气下禁止安装作业。

4.1.6 拆除

为了保证拆除过程中的安全,必须制定拆卸方式,要有专人指挥的作业队伍进行拆卸,并要熟悉图纸,拆卸程序。

拆卸注意要点如下:

(1)在进行拆卸作业前,要先办理拆卸告知手续。

(2)安装拆除附壁杆以及各层通道架设铺板时,梯笼应随之停置在作业层的高度,不能在拆除过程中,梯笼同时上下运行。

(3)安装和拆除人员必须按高处作业要求,挂好安全带。

(4)井架的拆除应从顶至下的顺序:外围安全网→天梁水平撑→立杆、附墙件→基础。

(5)井架拆除前应搭好拆除平台。拆除平台不应大于3节高度。

(6)拆除作业中,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物件。

(7)附墙件不得提前拆除,在拆除附墙架前,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或支撑,确保架体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2个标准节。

(8)拆除作业应在白天天气良好的时候进行。因故中断作业时应采取临时稳固措施。

(9)拆除过程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装过程要求相同。

(10)拆除前作业下方10m范围内必须设置警戒,禁止行人通过。

(11)装拆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登高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才作业。

(12)雷雨天、雪天或风速超过13m/s的恶劣天气下不能进行拆卸作业。

(13)严禁夜间进行拆卸作业。

(14)拆卸前必须进行一次限速器陨落试验。

4.1.7 使用和维护

4.1.7.1 物料提升机必须由取证后的专职司机操作,每班首次运行时,应分别作空载及满载试运行,将梯笼升高离地面半米左右停车,检查制动灵敏性,确认正常,方可投入使用。施工电梯梯笼乘人、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使用。

4.1.7.2 底笼周围2.5米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停靠层的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的栏杆应安全可靠。

4.1.7.3 限速器、制动器等安全装置必须由专人管理,并近定进行设试检查,保持灵敏可靠,不能带病运行。一般情况下,每月及暴雨后,需对架体基础,钢丝绳的磨损程度,楔体抱闸,所有销轴、滚动轮、紧固件、各种弹簧卷扬机、抱闸等易损件和关键部件及立柱倾斜度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不能带病运行。

4.1.7.4 在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司机不能离开操纵岗位。作业后,将梯笼降低底层,各控制开关板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箱和梯门。维修保养时,应将所有的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禁止合闸”标志,必要时要专人监护。

4.1.7.5 风力达到六级以上,应停止使用,并将梯笼降到底层。

4.1.7.6 物料提升机吊篮载物升降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禁止带人运行。

4.2 监理控制措施

4.2.1 监理单位每日对现场进行安全巡视;

4.2.2 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2.3 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每周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消防设施等安全检查,并派人参加;

4.2.4 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立即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4.2.5 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

监理指令包括:

(1)口头指令: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凡立即整改能够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予以指出,监督其改正,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

(2)工作联系单:如口头指令发出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或者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应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并在项目监理日志中记录。

(3)监理通知单:当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安全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签发有关安全的《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限时书面回复,安全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监理通知》应抄报建设单位。

(4)当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在施工程的施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

五、安全监理措施及工作方法

5.1 安全监理措施

5.1.1 卷扬机作业人员须经培训,熟悉井字架和卷扬机技术性能、机械性能、安全知识和管理制度,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不准将机交给无证人员操作。

5.1.2 卷扬机操作棚必须符合防雨、防火和抗冲击的要求,控制台、井架、卷扬机和开关箱及接电源线安装完毕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挂牌,方可作用。

5.1.3 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卷扬制动、升高限位、停层、防断绳、联络信号等十二项安全装置是否灵敏有效,钢丝绳是否完好。井架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传动位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缆风绳或架体与结构拉结是否牢固,并空载试运行,确认正常,才可操作。

5.1.4 井架各层联络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使用对讲机时,防止多层信号干扰,信号不清不得开机,防止误操作。但作业中,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机信号,应立即执行。

5.1.5 吊笼堆料应均匀,零星物料应用载器放载,严禁超载、超高、超长,严禁载人上落。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架底。

5.1.6 操作时精神集中,不得离开岗位。在开机中,要密切注意平台口、通道口等处是否有装运工人员将头手伸入井架架体内或爬架或穿过吊笼底部,防止意外事故。有人在吊笼内未离开前,不准开机。

5.1.7 遇六级及其以上大风或大雨时,应停止作业。

5.1.8 发生故障或停电,必须采用按动卷扬机刹车吸铁慢速地将吊笼放因地面。

5.1.9 卷扬机放尽钢丝绳时必须保持不少于三圈在卷筒上,上升吊笼收卷钢丝绳应保持排列整齐。运行中严禁用手或脚去调整排列或检修、保养。

5.1.10 井架上的平撑拉结、斜撑、缆风绳、各种安全装置安全防护和标志等严禁随意拆除,施工需要拆除井架内侧斜撑,应经工长批准。也不准连续拆除三个标准节内侧的斜撑。

5.1.11 井架三向外侧的安全网防护,必须随井架升高及时满挂。井架必须高于顶层作业层平台口6m~8m,确保吊笼升高的余位。

5.1.12 高速组合井架必须层层与建筑结构边梁附着,在无附着装置情况下的自由高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

5.1.13 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当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先停机待信号明确后方可继续作业。

5.1.14 井架在运转中,不得进行任何维修保养、调整工作。

5.1.15 作业完毕后应切断电源,锁好操纵箱,关闭总电源,盖好防护罩。

5.1.16 夜间工作时,工作场地应有足够照明装置。

5.1.17 做好清洁、润滑保养工作。

5.2 监理工作方法

5.2.1 一般规定

(1)架体出厂时应有产品合格证,并附有该型号规格的检验报告、生产许可副本及随机资料;

(2)安装拆卸前应有经过审批的技术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应经过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3)安装、拆卸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且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并接收过进场安全教育;

(4)安装、拆卸人员应遵守高处作业规范,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穿软底鞋,并设立警戒区禁止人员和车辆进入;

(5)安装、拆卸作业中,应通过设置临时缆风绳或支撑确保架体的稳定,架体自由高度不得超过2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m),作业时严禁抛掷物件;

(6)架体安装完毕,必须经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7)施工单位应根据物料提升机的类型制订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制度及检修制度,并对每台物料提升机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5.2.2 地基

(1)升降机基础落在原状土(承载力160kPa)基础地坪上,浇筑基础厚度为450mm,C30混凝土,配双层加强钢筋网格,钢筋直径C12,网格间距200mm。

基础:长×宽×高尺寸为5.0m×3.5m×0.45m。

(2)物料提升机基础应该满足《SC100/100物料提升机使用说明书》中的各项要求,此外,还须符合当地的有关安全法规。

(3)基础应有排水措施。距基础边缘5m范围内,开挖沟槽或有较大震动施工时,必须有保证架体稳定的措施;

(4)基础中应预埋安装物料提升机底座的脚螺栓预埋件,螺栓直径与长度应根据产品说明书规定或设计计算。

(5)升降机基础按使用说明书中的标准要求制作安装,预埋框必须用水平仪调平并与基础钢筋连接。

(6)防雷接地装置的埋设与主体结构的接地装置连通。

(7)预埋框四个基准点平整度(水平高差)≤L×1/(L为两点间的距离,单位为米)。

(8)只有当基础达到设计强度并满足设计要求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操作,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9)基础验收资料必须经技术负责人、监理公司签字认可。

5.2.3 架体

(1)架体底座应安装在地脚螺栓上,并用双螺帽固定;

(2)架体垂直偏差不应超过3‰,并不得超过200mm;

(3)物料提升机截面内,两对角线长度公差不得超过最大边长的名义尺寸的3%0;

(4)架体搭设时,采用螺栓边接的构件,不得采用M20以下的螺栓,每一杆件的节点及接头的一边螺栓数量不少于2个,不得漏装或以铅丝代替;

(5)架体外侧除上、卸料口外须使用小网眼安全网防护,不得使用阻碍视线或增加风荷载的材料;

(6)架体应设立楼层表示标志牌,在架体外明显处应挂有标准样式的产品标牌;

(7)架体上不得挂设增加风荷载的物件;

(8)架体顶部自由端不得大于6米。

(9)架体与建筑物的连接(刚性连接),每层均连接;架体搭设与连接均与外脚手架断开;

5.2.4 附墙架和缆风缆绳、地锚

(1)架体的稳固:低架可采用缆风绳稳固,高架必须采用附墙架稳固;

(2)附墙架应按产品说明书规定设置,其间隔一般不宜大于9米,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一组;

(3)附墙架材质应与架体材质相同,附着角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如超过距离和角度应有设计计算书;

(4)附墙架与建筑物及架体之间均应采用刚性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但不得直接焊接在架体结构上(如立杆);

(5)缆风绳应选用圆股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9.3mm。提升高度在20m及以下时,不少于1组,提升高度在21~30m时,不少于2组;

(6)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面上对称设置,应采取措施防止钢材对缆风绳的剪切破坏;

(7)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不应大于600,不得利用树木电杆或堆放构件等作地锚;

(8)地锚应根据土质情况及受力大小设置,并应经过计算。

当地锚无设计计算规定时,可采用脚手架钢管(Φ48)或角钢(L75*6),不小于2根并排设置,间距不小于500mm,打入深度不小于1.7m,桩顶部应有缆风绳防滑措施。地锚的位置应满足缆风绳的设置要求,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必须是匹配的缆风绳,禁止使用钢筋。

5.2.5 进料口防护棚

进料口防护棚必须独立搭设,严禁利用架体做支撑搭设,顶部为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棚,宽度不小于架体宽度,长度低架大于3米,高架大于5米。进料口应挂设警示和限载重量标示。

5.2.6 卸料平台

(1)卸料平台应单独设立,其设计和搭设承载能力应符合不小于300kg/m²要求,不得与井字架架体连接,与墙体拉接采用刚性连接;

(2)卸料平台两侧应设立两道防护栏杆和踢脚板,脚手板满铺并固定,并严禁向井字架倾斜;

(3)搭设高度超过30m,应采取可靠的斜荷措施,并有设计计算书;

(4)各斜料平台口必须悬挂安全警示标志,严禁探头、超载、乘人。

5.2.7 吊篮

(1)吊篮上料口必须装有安全门,吊篮安全门与吊篮停靠装置应采用联锁(吊篮安全门打开时,停靠装置强制动作),吊篮两侧应用高度不少于1米的安全档板防护,顶部应进行封闭;

(2)吊篮提升必须采用多根钢丝绳;

(3)吊篮颜色应与架体颜色区别,并醒目;

(4)架体内底部应设计缓冲装置。

5.2.8 安全限位

物料提升机低架应装有吊篮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超高限位器装置,装置应定形化;高架提升机除具有低架提升机的安全装置外,应增设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和超载限位器。

5.2.9 平衡锤

平衡锤各组件安装应牢靠,锤的升降通道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5米的防护围栏,其运行区域与建筑物及其设施间应保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5.2.10 钢丝绳

(1)提升用钢丝绳安全系数K大于等于7;

(2)提升钢丝绳不得用断股和断丝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

(3)钢丝绳绳卡要与钢丝绳匹配,不得少于三个,绳卡要一顺排例,不得正反交错,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U型环部分应卡在绳头一侧,压板放在受力绳的一侧;

(4)卷扬机卷筒缠绕绳最少不得少于3圈;

(5)钢丝绳应有过路保护并不得拖地,钢丝绳与其它保护装置间应有适当的操作距离。

5.2.11 滑轮

(1)滑轮的半径不得小于钢丝绳最小弯曲半径,(低架)滑轮直径≥25d(d=钢丝绳直径),(高架)滑轮直径≥30d;

(2)滑轮上应装有钢丝绳防脱装置;

(3)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滑轮;

(4)滑轮边缘不得破损缺口等现象;

(5)滑轮必须跟架体(或吊篮)刚性边接。

5.2.12 卷扬机

(1)卷扬机的安装应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安装在地脚螺栓上,并有金属制作的防护罩,周围要有围护措施;

(2)卷扬机应装有钢丝绳防滑脱装置;

(3)卷扬机操作距离应离卷扬机5米以上;

(4)卷扬机机械性能应良好,制动器灵敏、可靠。

5.2.13 电气

(1)物料提升机必须有专用电源开关箱和控制台,开关箱内应有隔离开关、漏电空气开关,控制台内主回路上应装有短路、失压、过电琉保护装置;

(2)控制台上应设带锁控制电源开关,并应设在紧急情况下能切断总控制电源的紧急断电开关;

(3)选用的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必须符合提升机工作性能、工作环境等条件的要求,并有合格证;

(4)禁止使用倒顺开关作为卷扬机控制开关;

(5)物料提升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应有可靠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5.2.14 操作棚

(1)当操作人员露天作业时,应搭设坚固的操作棚,不得搭设于脚手架上或有危险的地方,操作棚应有防雨措施;

(2)操作棚的搭设应不影响操作的视线,当距离作业区较近时顶部必须搭设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棚;

(3)应保证棚内电气设备的安全及便于操作,且各物料提升机操作台之间信号互不干扰,操作员操作互不影响。

5.2.15 防雷

物料提升机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保护以外,20米高度以上物料提升机应安装防雷装置。避雷针可采用长1~2mΦ12镀锌圆钢;引下线利用架体本身外,应再用Φ12及以上镀锌圆钢或10mm≥及以上铜芯电缆将避雷针与架体接地装置相连(或与建筑物防雷接工体相连)。

当采用导轨架作为避雷引下线防雷接地时:预埋两组镀锌扁铁3×40mm与地下一层楼板避雷主筋焊接在一起,上与物料提升机标准节斜杆焊接连接。

接地装置完成后,要用电阻表,测定电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5.2.16 验收

(1)施工单位必须遵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进行量化验收;

(2)验收时应具备产品合格证或设计计算书;

(3)验收时应具备经过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装、拆卸、操作人员上岗证书,并应有单位技术部门物料提升机基础验收单;

(4)物料提升机安装完成后应试运行,先在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登记使用备案,且经过具有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且发放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5.2.17 使用管理

(1)工地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每天进行巡查,并填写巡视记录;

(2)操作人员必须进行班前检查和保养,确认各类安全装置安全可靠方能投入工作;

(3)操作人员操作时,信号不清或视线不明不得开机,发现安全装置、通讯装置失灵时应立即停机修复;

(4)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机和乘坐吊篮上下;

(5)装设摇臂把杆的物料提升机,其吊篮与摇臂把杆不得同时使用;

(6)物料提升机在工作状态下,不得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否则应切断电源在醒目处挂设“正在检修,禁止合闸”的标志,现场须有人监护;

(7)作业结束时应降下吊篮,切断电源,锁好控制电箱,防止其他人员擅自启动提升机。

六、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均按设计文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及现行规范和图集与地方文件通知等要求执行。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结构要求

1.设备进场验收要求

(1)设备的技术资料必须提供台阶或踏面的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或胶带的断裂强度证书复印件。对于公共交通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有扶手的断裂强度证书复印件。

(2)随机文件应包括土建布置图、产品出厂合格证、装箱单、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

2.土建交接检验要求

(1)自动扶梯梯级或自动人行道踏板或胶带上方的垂直净高严禁小于2.3m

(2)安装前,竖井周围必须有栏杆或护栏以确保安全,其高度严禁低于1.2m

(3)根据产品供应商的要求,提供设备进场所需的通道和搬运空间。

(4)安装前,土建施工单位应提供明显的水平基准线标志。

3.扶手由入口保护装置操作。

(1)不同回路中导体之间、导体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要求:导体之间、导体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ω/V,电力回路和电气安全装置回路不应小于0.5ω,其他回路(控制、照明、信号等。)不应小于0.25MΩ。

安装升降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安装升降机的时候,除了注意四周稳固的问题之外,还需要注意零件或者螺丝的松紧问题。

1、升降机地基、基础应满足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升降机对基础设置在地下室顶板、楼面或其他下部悬空结构上的施工升降机,应对基础支撑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百算。施工升降机安装前应按本规程对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

2、安装作业前,安装单位应根据施工升降机基础验收表、隐蔽工程验收单和混凝土强度报告等相关资料,度确认所安装的施工升降机和辅助起重设备的基础、地基承载力、预埋件、基础排水措施等符合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3、升降机安装前应对各部件进行检查。对有可见裂纹的构件应进行修复或更换,对有严重锈蚀、严重磨损、整体或局部变形内的构件必须进行更换,符合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后方能进行安装。

所以安装升降机需要注意到以上的问题,你都注意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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