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了解为何有些建筑工地要在夜间施工
一般情况下,工地是不会在夜间进行施工的,因为容易扰民、增加成本投入,还有安全隐患等。但是有些工地却经常在夜间进行施工,这是为什么呢?
一、避免交通拥堵
有些工程是在既有的主干道路上施工,施工时容易造成交通拥堵,安全隐患也很大,而且夜间车辆和行人很少,就可以避免这些问题。
二、施工工艺要求的特殊性
有些工序是需要连续施工的,到了下一个工序,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必须继续施工,不然容易出事故。
三、交通管制
稍微大点的城市,白天大型货车是不允许上路的,包括混凝土运输车,而在市区施工,又不可能在市区就近建搅拌站,混凝土只能从外面运进来,所以要在夜间施工。
四、抢工期
工程项目的竣工时间被提前,工地只能加班加点抢时间了。
建筑工地为什么一般是晚上特别是凌晨施工?有什么科学依据?
看到已经有人从施工方角度回答了这个问题,相当专业,比很多知友以前认为的抢工期什么的要全面得多。我从监管部门的角度也谈一谈夜间施工的问题。
首先是什么是夜间施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也就是说哪怕冬天晚六点钟天就黑了,也得从晚十点开始算夜间。
其次,建筑工地能不能再夜间进行施工呢?
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简单地说就是一般不准,特殊情况在有审批的情况下可以。前面点赞最多的回答提到的那些都属于这些特殊情况。主要是挖运土方(本地白天渣土车禁行)和浇筑混凝土、桩基(不能间断)。另外,根据各地方性法规的不同,即使是工艺需要,也不能像有的回答里头提到的365天三班倒地进行施工。既要考虑施工方的需求,又要考虑周边居民的感受,各地环保部门一般均有细则规定每段夜间施工段最多持续几天,每两段之间至少间隔几天等等。比如本地规定的根据施工内容和性质,一般分为挖运土方、浇筑混凝土开二停三(干两晚停三晚,以下同)、桩基开四停三、地铁工程开五停二等等,另外还有总量控制,同晚批准的夜间施工工地不得超过全部工地的1/10。
再次,遇到工地夜间施工扰民,该怎么办呢?
根据本地《**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五)违反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施工作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于未经审批,擅自夜间施工行为的查处一般都是主要靠举报。各地环保部门都有9热线,这个柴静已经宣传过了,相信大家也都知道,只要超过22:00,就可以拨打此电话投诉。而查处夜间施工有时效性,必须抓现行,次日白天才打电话举报,环保部门也是爱莫能助。
晚上十点之后施工属于违法施工吗?
一般工地的施工时间是早上六点到晚上十点,那么晚上十点之后施工属于违法施工吗?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属于违法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六十三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第五十六条,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由此可以看出,夜间10点之后施工是违法的,如果需要紧急施工的得有夜间施工证,所以你们如果发现晚上十点之后还在施工,还没有夜间施工证的,严重发出噪音,影响人们休息,那么你可以进行举报。
工地夜间施工,怎么办?
夜间施工一般都会有施工许可的文件的,你可以问下他们有没有,如果没有的话,可以向住建委反馈,或者直接打热线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