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 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pdf全文 规范说明
pdf电子版:JGJ 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一、标准简介
JGJ 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pdf全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22号》于年4月15日发布,自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1.4、3.1.5、3.3.4、5.1.1、5.1.2、5.1.10、5.3.2、5.4.7、6.1.6、6.1.8、6.2.3、6.2.7、7.2.1、7.2.3、8.1.3、8.1.11、8.2.10、8.2.11、8.2.15、8.3.4、9.7.3、10.2.2、10.2.5、10.3.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二、编制背景
JGJ 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6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三、适用范围
本规范编制的目的是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本。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
四、原文内容
JGJ 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封面如下图所示,共分10章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代号;3.临时用电管理;4.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5.接地与防雷;6.配电室及自备电源;7.配电线路;8.配电箱及开关箱;9.电动建筑机械和手待式电动下具;10.照明;三个附录。
点击浏览下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要求
1、人员配置
根据工程施工需要,专职安全员3名,安全人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持有安全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专职安全员分区负责管理,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用电安全负责。安全人员对临时用电设施、配电箱、线路等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专业电工整改;配备专职电工2名,成立电工作业班组,专业电工必须通过行业有关部门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电工跟班作业,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电气维护和电器检修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燃。值班电工尽职、尽责、尽力,每日轮流值班,做好交接班工作记录,除每日巡检外,每周自检两次,对所有用电设备实行全面检查,确保施工正常用电。
2、用电安全的基本要求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用电安全规程及岗位责任制。
(2)用电部门应对使用者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用电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3)电气装置在使用前,确认其已经国家指定的检查机构检验合格或具有认可;电气装置在使用前,应确认其符合相应环境要求和使用等级要求,例如:碘钨灯及其他金属卤化物灯安装高度宜在3m以上等。
(4)电气装置在使用前,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了解使用可能出现的危险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并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
(5)用电部门或个人掌握所使用的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保护方式和要求、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不得擅自更改电气装置或延长电器线路。不得擅自增大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不得任意改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
(6)任何电气装置都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7)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8)使用的电气线路须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并定期检查。禁止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
(9)软电缆或软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10)移动使用的配电箱(板)应采用完整的、带保护的多股4芯橡皮护套软线作电源线,同时装设漏电保护器。
(11)插头与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单独与保护线可靠连接。严禁在插头(座)内将保护接地极欲工作中性线连接在一起。
(12)浴室以及潮湿场所内不得使用可移动的插座。
(13)在使用移动式设备时,先确认其金属外壳或构架已可靠接地,使用带保护接地极的插座,同时宜装设漏电保护器,禁止使用无保护线插头插座。
(14)手提式局部照明灯具应选用安全电压或双重绝缘结构。在使用螺口灯头时,灯头螺纹应接至电源的工作中性线。
(15)用电设备在暂时或停止使用、发生事故或遇突然停电时都应及时切断电源,必要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16)当保护装置动作或熔断器的熔体熔断后,应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并确认电气装置已恢复正常后才能重新接通电源、继续使用。更换熔体时不应任意改变熔断器的熔体规格或用其他导线代替。
(17)当电气装置的绝缘或外壳损坏,可能导致人体触及带电部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修复或更换。
(18)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8-1.6m;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并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19)关于现场发电机的安全
1)发电机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所有机器的构造、性能,熟悉操作方法和保养规则,并经领导考核分配,方准单独操作。
2)发电机必须安装牢固平稳,不得露天安装,并要通风良好。
3)发电机附近不得放置燃油或其他易燃物品,并设置相应的防火设备,如发现火情时,必须切断电源。
4)发到配电盘或通过一切用电设备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并不得随便拖在地面。
5)发电机在运转时,禁止在线路上工作和手接电线。或进行清扫工作。
6)发电机在起动前,应检查各部的清洁状况,接头的连接和绝缘情况,配电器和操纵设备是否正常,电刷是否卡住,各部螺丝是否紧固。
7)很久未用的发电机使用前,应检查线圈绝缘情况,绝缘电阻应在一兆欧以上,方可使用,否则必须烘干。
8)发电机运转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机器,并应经常注意倾听机器声响,观看仪表,触摸各转动部位是否过热,电刷是否出现火花等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修后,方可继续工作。
9)发电机运转中,不得进行保养、修理和调整工作,如需检查整流子和滑环时,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胶鞋,戴绝缘手套,站立的地板应加铺胶皮垫,以确保安全。
10)发电机检修后,开始运转前,必须检查转子与定子间有无工具或其他材料。
3、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建立安全技术档案,施工现场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做好电工记录。
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门。
(3)负责保护好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4)搬迁或移动临时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来完成,其他人员严禁接线及拆除。
(5)施工供电采用TN-S保护接零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与专用保护零线紧密相连。
(6)设置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且装设短、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断路器。
(7)配电线路维修时,严格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专人负责。配电系统设有总柜,分柜和开关箱,实行分级保护,每台设备有专用开关箱,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制,每个开关箱内的漏电断路器,其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
(8)特种手持电动工具,均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
(9)电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熔体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严禁用金属线代替熔丝。
(10)使用或新领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检测其绝缘电阻。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因故离开现场暂停工作或遇突然停电时,应拉开电源开关。
(11)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照明电源线路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绑在金属构架上。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使用行灯时,电压不得超过36伏,且行灯应加保护罩,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当距离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4、电气装置的检查和维护安全要求
(1)电工作业人员应经医生鉴定没有妨碍电工作业的病症,并应具备用电安全、触电急救和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2)电工作业人员应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电工作业,禁止非电工作业人员从事任何电工作业。
(3)电工作业人员在进行电工作业时应按规定使用经定期检查或试验合格的电工用个体防护用品。
(4)当进行现场电气工作时,应有熟悉该工作和对现场有足够了解的电工作业人员来执行,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5)当非电工作业人员有必要参加接近电气装置的辅助性工作时,应有电工作业人员先介绍现场情况和电气安全知识、要求,并有专人负责监护、监护人不能兼做其他工作。
(6)电气防火措施
为了防止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消灭事故隐患:
1)要加强防火救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体员工的防火意识。
2)不准在宿舍内私自乱拉电线,乱接插座,需要时由项目部统一安排。
3)经常性检查电线接头,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4)在办公区、库房、生活区、配电房等地方配备一定数量的电气灭火器材和砂箱及其它消防设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电缆、照明规范规定,临电安全管理!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标准,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项目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制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定。(凡地方有要求的,可以执行地方要求)
■ 施工现场用电要求
◎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 采用TN-S接地保护系统;
◎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 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制。
1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配置使用规范
■ 配电箱
◎ 一级总箱
配置计量表、电流电压表、电源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 漏电开关,接地接零排。
◎ 二级配电箱
具备电源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断路器插座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绝缘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 三级末端开关移动箱
必须设置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30mA或15m动作时间0.1S)N排,PE排进出线卡,电器元件必须固定在绝缘板上。
■ 开关箱配置使用规范
◎ 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段分层面配电。分配电箱距离不大于30m。开关箱用于控制固定式设备水平距离不大于3m。
◎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电箱宜分别设置。若合置在同一个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应分路设置。
▲ 三级动力箱
◎ 开关应由三级电箱配电。配电箱的总回路和分路必须装有明显断开点。
◎ 配电箱、开关箱应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否则应作相应防护处理。电箱设在位置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准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 电箱内线路安装
◎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源开关、电器安装应牢固,不得歪斜松动。连接导线采用绝缘导线,排列整齐不得有外露带电部位。安装板上必须分别配置专用保护接零的端子板,每个接线桩≯2根线。
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保护接零,保护零线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箱中导线进出线口应在箱体下底面,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成防水弯。进入开关箱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 电箱内线路安装
◎ 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电器元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并纳入技术档案资料内。配电箱应编号,标明其名称、值班电工姓名、维修电话。箱内应贴有配电系统图,标明电器元件参数及分路名称,有检查记录,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 电箱内应设置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 施工现场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 开关箱中必须装设符合标准的漏电保护器。其设置位置应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边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负荷侧边。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0.1S。两级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动作电流、动作时间均应匹配,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功能。
◎ 电箱内L1、L2、L3、N、PE线必须分色,其颜色分别为黄、绿、红、浅兰、绿/黄双色线。多股线应冷压或烫锡。
▲ 线路分色
◎ 总、分配电箱输出端宜采用压接和接线柱,开关箱输出端应采用ZM14-ZM13插座。
◎ 电焊机开关箱内应装二次空载降压和触电保护器。
▲ 二次空载降压和触电保护器
◎ 电箱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杂物,保持清洁。且不准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h时,应将动力箱断电上锁。电箱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 电箱保持清洁,并有专人负责
2 电缆敷设规定
◎ 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严禁使用裸线。现场除总箱进线可采用架空线外,其余均采用五芯电缆,现场严禁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PE线代替五芯电缆。
◎ 架空线需设在专用立杆上,钢索配线的立杆支架间距不宜大于12M。
◎ 架空线必须有过负荷保护。可以采取下列任一种过保护电器:
1)自动空气断路器(空气开关),其过负荷脱扣电流整定值。
2)熔断器。其熔体额定熔断电流值≤被保护线路导线的安全电流值。
此外,由于漏电开关一般有空气开关的功能,故也可兼作过负荷保护电器使用。
◎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敷设时,严禁沿地面明敷,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深度不小于0.6m,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度细纱然后覆盖硬质保护层。电缆接头应设在地面上接线盒内。
▲ 绝缘子固定
◎ 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 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线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2.5m(若低于2.5m时需改用低压电)。
▲ 低于2.5m更改为低压电
◎ 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低于2.5m,并采取防雷措施。
◎ 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保护接零。
3 现场临时用电照明规定◎ 照明设置:在一切需要照明的工作作业区、作业场所、料具堆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和宿舍均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以保障作业和生活安全。
◎ 照明器具的形式和防护等级必须与使用环境条件相适应,其质量应符合规范、标准的规定,室外灯具采用防水型。
▲ 220V照明
◎ 照明电压规范:
1)一般场所为220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场所为24V的低压照明。
3)特别潮湿场所和锅炉、容器内为12V的低压照明。
4)手持行灯照明和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楼层通道等为36V的低压照明。
▲ 36V照明
◎ 警戒照明设置:
对于施工现场临边洞口必须按规定设置醒目的红色警示灯,以示警戒。
▲ 红色警示灯提示
◎ 照明配电应单独设置,若与动力配电箱合用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设置,并有漏电保护、过负荷保护。
◎ 灯具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应作接零保护。
◎ 采用安全电压照明线路应清晰,布线整齐,接头处用绝缘布包扎。
◎ 灯具离地高度室外>3m,室内>2.5m,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钠灯应>5m。
◎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局部照明。
◎ 严禁使用电炉、碘钨灯、大功率灯泡烘烤衣物以防电气失火。
4 电气防火措施规定◎ 各电器设备及电线的主要部位应采取相应绝缘保护。
◎ 装设短路漏电保护装置,电线入箱应有显明分断点。
◎ 电器位置应尽量避免开易燃易物品,或采取相应可靠防火措施。
◎ 配电箱、开关箱四周严禁堆放杂物、易燃品,并应具有二人操作场地,且道路应保持畅通。使用中严禁设备超负荷工作,保证正常运转。
◎ 正确按器具说明使用电热设备。施工照明应安全、可靠。
◎ 电气设备着火,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用黄砂和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 电杆及危险场所用电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 现场应制订和认真执行防火制度,且配置相应电气灭火设施。
◎ 高层建筑工地设置专用消防水泵或与施工合用水泵,其电源线应专线敷设。
◎ 750W以上大功率照明灯具应用支架支撑,照明灯具下方不得堆放可燃物品,其垂直距离必须距可燃构件和可燃物水平间距50㎝以上,电源引入线应有隔热防护措施。
5 施工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区域项目部应重视安全,健全各级安全法规与制度,落实措施,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行为。
◎ 加强对电气技工管理,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 加强安全用电宣传,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电气安全知识,懂得掌握触电急救的正确方法。
◎ 建立施工现场用电技术资料,检测数据信息库做到每天一巡视,每周一检查,每月一维修,并作好相应记录。
◎ 使用电气设备应经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对电气设备(电源箱、电焊机、移动式及手持式电气设备)应加强管理、维修、保养。
◎ 架设临时电源线,施工现场应专人管理,必须经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发审批单。加强对施工现场电气设备日常检查并记录在案,贯彻并落实安全交底制度。
◎ 认真贯彻执行电气标准和法规。采取响应临时用电技术措施。
1)加强现场用电管理的合理布局,接入补偿电容器提高功率因数。
2)注意平衡施工用电线路三相负荷平衡。禁止一切擅自接线破坏三相负载平衡。
◎ 做好环境控制,做到周边有警示标志,与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安全要求。设备布置应合理,尽量避免布置在潮湿、多烟雾及炎热、高温、周边有导电体及危险品存在的环境中。
6 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总容量在50KW及机械设备在5台以上的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总容量在50KW及机械设备在5台以下的编制安全用电措施,编制人员、值班电工要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落实与监督、修订和评价应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 做好临时用电验收记录,项目部根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用电管理方案,安全用电措施进行验收,验收结果有数值要求的做到数字量化反映。并做到请业主、总包、监理有要求时,应在自查合格的基础上请业主、总包、监理验收签字。
◎ 项目部要与施工班组和各分包施工队伍签好临时用电协议,目的:接受项目部临时用电规范化管理,符合安全用电要求,杜绝和减少事故、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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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施工必备:临时用电安全规范手册,超清实景照+现场隐患解析
工地临时用电安全可谓是施工现场安全的重中之重,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看这一篇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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