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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做法有哪些?

新住 2015年05月10日 装修知识 73 0

【干货】一建项目管理知识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要求

文明施工是指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作业环境、卫生环境和工作秩序。

文明施工贯穿施工结束后的清场。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做法有哪些?

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的措施【重要】

1.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

应确立项目经理为现场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

2.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施工总平面图:现场管理、文明施工的依据。

(1)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挡,市区主要路段和其他涉及市容景观路段的工地设置围挡的高度不低于2.5m,其他工地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8m。

(2)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安全警示牌: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域;主要通道口。

(3)施工现场应积极推行硬地坪施工,做硬化处理。

(4)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未经允许排入河道,严禁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

(5)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划分,要有可靠的隔离栏防护措施。

(6)食堂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保持卫生整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

(7)现场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领导小组,落实消防责任制和责任人员。

(8)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油漆间、木工间、总配电室等消防防火重点部位要按规定设置灭火器和消防沙箱,并有专人负责。

3.建立检查考核制度

4.抓好文明施工建设工作

【例题·多选】关于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有( )。【】

A.项目安全负责人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

B.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挡,市区主要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

C.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泥浆、污水、废水有组织地排入下水河道

D.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

E.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临时设施按消防条例有关规定布置

【答案】DE

【解析】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为现场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故A错误;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挡,市区主要路段和其他涉及市容景观路段的工地设置围挡的高度不低于2.5m,其他工地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8m,故B错误;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未经允许排人河道,严禁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故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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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包括哪些具体的内容?

  1. 文明施工的意义

  (1)规范施工现场的场容,保持作业环境的整洁卫生。

  (2)科学组织施工,使生产有序进行。

  (3)减少施工对周围居民和环境的影响。

  (4)保证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

  2. 文明施工的基本条件

  (1)有整套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有健全的施工指挥系统及岗位责任制度。

  (3)工序衔接交叉合理,交接责任明确。

  (4)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和制度。

  (5)大小临时设施和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按平面布置堆放整齐。

  (6)施工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排水设施得当,水电线路整齐。

  (7)机具设备状况良好,使用合理,施工作业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

  3. 文明施工基本要求

  (1)工地主要入口要设置简朴规整的大门,门旁必须设立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及工程负责人姓名等内容。

  (2)施工现场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度,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3)施工现场场地平整,道路坚实畅通,有排水措施,基础、地下管道施工完后应及时回填平整,清除积土。

  (4)现场施工临时水电要有专人管理,不得有长流水、长明灯。

  (5)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生产、办公、生活用房、料场、仓库、临时上下水管道以及照明、动力线路,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平面图布置、搭设或埋设整齐。

  (6)工人操作地点及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工完场地清,及时清除在楼梯、楼板上的杂物。

  (7)砂浆、混凝土在搅拌、运输、使用过程中,要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使用地点盛放砂浆、混凝土应有容器或垫板。

  (8)要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禁止损坏污染成品,堵塞管道。高层建筑要设置临时便桶,禁止在建筑物内大小便。

  (9)建筑物内清除的垃圾渣土,要通过临时搭设的竖井或利用电梯井或采取其他措施稳妥下卸,禁止从门窗向外抛掷。

  (10)施工现场不准乱堆垃圾及余物,应在适当地点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定期外运。清运渣土垃圾及流体物品,要采取遮盖防漏措施,运送途中不得遗撒。

  (11)根据工程性质和所在地区的不同情况,采取必要的围护和遮挡措施,并保持外观整齐清洁。

  (12)针对施工现场情况,设置宣传标语和黑板报,并适时更换内容,切实起到表扬先进、促进后进的作用。

  (13)施工现场禁止居住家属,严禁居民、家属、小孩在施工现场穿行、玩耍。

  (14)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要按平面布置规划固定点存放,遵守机械安全规程,经常保持机身及周围环境的清洁,机械的标记、编号明显,安全装置可靠。

  (15)清洗机械排出的污水要有排放措施,不得随地排放。

  (16)在用的搅拌机、砂浆机旁必须设有沉淀池,不得将浆水直接排放到下水道及河流等处。

  (17)塔机轨道按规定铺设整齐稳固,塔边要封闭,道渣不外溢,路基内外排水畅通。

  (18)施工现场应建立不扰民措施,针对施工特点设置防尘和防噪声设施,夜间施工必须有当地主管部门的批准。

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文明施工实施措施: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每天清扫处理;开辟宣传园地,表扬好人好事,宣传国家政策、施工技术和规程规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全面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均要暂住证。严禁接受三无盲流人员。落实防范措施,做好防盗工作,及时制止各类违法行为,并报告公安部门,确保施工区域内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尊重当地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立,积极主动争取当地政府支持,自觉遵守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和规定,搞好文明共建工作。正确处理与当地政府和周围群众关系,并与当地派出所联合开展综合治安管理。施工现场内所有临时设施按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管理,使施工现场处于有序状态。施工区内设置醒目的施工标识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范围、开竣工时间、工地负责人;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佩戴证明其身份的标识牌,标识牌标明姓名、职务、身份编号,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文明施工意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工序间相互干扰,凡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会产生损伤或污染的,要对上道工序采取覆盖等保护措施。场地钢材、水泥等能入库的尽量入库,不能入库的进行上遮下垫、防雨淋、防日晒等处理措施。施工场地设操作规程、值班制度和安全标志。主要施工干道,经常保养维护,对文明施工创造必要的条件,施工设备严禁沿道停放,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经常冲洗擦拭,确保设备的车容车貌和完好率。经理部对自检和工程师组织的检查中查出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不但要立即纠正,而且要针对文明施工中的薄弱环节,进行改进和完善,使文明施工不断优化和提高。工程完工后,按要求及时对工地及周围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与其他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关系,服从业主和工程师的协调。

1、现场文明管理

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办法,科学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1)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佩戴证明。

(3)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定,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的夜间照明、危险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灯具,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的电压。

(4)施工机械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前须经过安全检查,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据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5)施工单位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无积水污染,保持场容整洁,随时清理现场垃圾,在行人通行、车辆的地方施工,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

(6)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7)施工现场要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讯、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8)加强对现场高压线、信号线保护,按要求对线杆基础进加固保护,木质线杆底部进行防腐处理。

2、安全管理目标

我公司将按照有关文明施工各项要求,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3、现场场容场貌管理

3.1、工地设清洁工,生产、生活垃圾及时清理,保持施工和生活区的整洁。

3.2、落实卫生专职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落实门前岗位责任制。

3.3、按照设计地形图铺设施工便道,两侧设排水明沟,并保持经常畅通。

4、材料堆放

4.1、现场周转材料、设备堆放必须按总平面布置图所示位置堆放,并且堆放整齐,堆放高度不超过1.8M。

4.2、所有进场材料必须进行标识,注明名称、品种、规格及检验和试验情况。

4.3、易燃或易爆物品必须分类存放,设专人保管,并制定严密的管理制度。

文明管理制度

(一) 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部认真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有序、整洁卫生、不扰民、不损害公众利益。

2、现场设置企业标志。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现场场容文明形象管理的总体策划和部署:各分包人在项目经理部的指导协调下,按照分区划块原则,搞好分包人施工用地区域的场容文明形象管理规划,严格执行,并纳入总包方的现场管理范畴,接受监督、管理与协调。

3、项目经理部在现场入口的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牌,包括:工程规模、性质、用途,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名称,施工起止年月等。

(2) 防火须知牌。

(3) 施工总平面图。

(4) 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图。

4、项目经理要把施工现场管理列入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内容,并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认真听取邻近单位、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反映,及时抓好整改。

(二) 封闭式管理

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设置标准化围挡墙.有严格的门卫制度。出入口设专职门卫,现场管理人员、操作工人一律持胸卡上岗,非现场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三) 施工人员管理

加强对职工管理,设专人负责进行法制、规章制度教育,参加施工的职工进行登记造册,领取暂住证、健康证,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每月对职工及分包单位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档备查。

(四) 门卫制度

1、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门卫值勤人员要熟知现场临建布局及消防器材存放方位,值勤人员上岗要衣着整齐,守纪律、有礼貌。注意观察人员和车辆的出入情况。门卫值勤人员上岗不准看报或与其他人员闲谈,非门卫人员不得进入门卫值班室或存放任何物品。对报纸、信件、文件的收发做到及时、准确。要讲文明礼帽,在岗时间不准干私活,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形象。要做好各项治安保卫工作,遵守职责,发现违法盗窃行为或其它险情,要妥善处理,做好本职工作。

2、外部人员联系业务或办公,门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安全提示后方可进入工地。

3、施工现场设立门卫和巡视护场制度,派专人昼夜轮流值班,夜间值班护场,重点是变电室、仓库、木工棚、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要害部位。加强对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确保安全。

(五) 防止施工扰民措施

1、现场围档必须连续封闭,建筑工地围墙离民房不足5米的,要采取增高围墙、设置屏障等降低噪声措施;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绿色密目网进行全封闭。

2、工地现场应进行硬化处理,并适时洒水降尘;清扫路面、楼面、脚手架、围网等作业,应事先洒水;楼层垃圾要装桶集中吊运或经管道密闭清运,严禁高空抛撒。

3、施工现场不得有积水;泥浆不得随意排放;施工废水需要经过二级沉淀后才可以排入外网。

4、建筑渣土要及时外运,对超过48小时暂时不外运的渣土要采取覆盖措施。

5、车辆进入现场要禁止鸣号,渣土运输车辆厢盖密闭并经清洁冲洗后才能驶出工地。

6、机械作业应采取浇水降尘措施;预报风速达到5级及以上的,停止室外拆房作业。

7、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和预拌混凝土,中心城区限制现场自行搅拌。

8、工地大型机械设备应尽可能远离居民区设置,并要加强保养,防止发出尖锐的机械噪声;吊装等施工联络方式采用旗帜、无线电通讯等方式,不得使用鸣笛、敲击钢管等高噪声的联络方式。

9、施工现场的加压泵、电锯、无齿锯、砂轮等小型强噪声固定设备应搭设设备房;风镐等移动式强噪声源周围应尽可能设置棚罩。

10、现场装卸物件应轻装慢放,并在装卸点铺垫草包等降噪物体;大型物件装卸,应当使用起吊设备,严禁汽车自卸。

11、夜间22:00~06:00施工须经批准;经批准的夜间施工须按规定减少噪声排放,强光照明灯不得直接照射居民窗户;施工单位应事先向周边社区告示夜间施工情况和降低噪声措施。

12、深基坑工程、地下工程要采取保护地下管线和周围建筑物措施,施工方案应经过专家评审。

13、工程建设确需占用道路的,应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14、施工期间,工地负责人员应当轮流值班,及时妥善处理市民投诉。

(六) 消防措施

1、建立严格的防火制度,建立以现场项目经理为首的防火领导小组,现场安全员定期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2、全体施工人员要不断提高防火意识,从本岗做起,落实岗位防火职责。每个施工人员熟练掌握“三懂三会”: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危险事故;会报119。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性能,确保发生灾时能够采取正确的灭火方法。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报警,积极参与扑救初期火灾并能自救。

3、配齐各种消防器材和消防管道水源及设备,有专人管理,不可随意挪动和毁坏灭火器材。

4、现场建立严格的用火审批制度。

5、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设立仓库专管。非项目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不按此规定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6、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严禁吸烟。

7、施工现场发生各类灾害事故,立即报告有关部位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七)现场施工安全卫生措施

根据OHSAS0标准和我公司安全卫生管理手册,制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已达到安全卫生管理标准的要求。

1、临时设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舆冼设施等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所用建筑材料应符合环保、消防要求。

(2)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密闭式垃圾容器。

(3)办公室内布局应合理,文件资料宜归类存放,并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4)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5)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6)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7)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品储藏室。

(8)宿舍内应设置垃圾桶,宿舍外宜设置鞋柜或鞋架,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的场地。

(9)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10)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

粮食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应大于0.2M。

(11)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

(12)食堂的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13)食堂制作间的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炊具应生熟分开。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面标识。各种佐料和副食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14)食堂外应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应及时清运。

(15)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蹲位之间宜设置隔板,隔板高度不宜低于0.9M。

(16)厕所大小应根据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以后,每隔四层宜设置临时厕所。厕所应设专人负责清扫、消毒、化粪池应及时清掏。

(17)淋浴间内应设置满足需要的淋浴喷头,可设置储衣柜或挂衣架。

(18)舆洗设施应设置满足作业人员使用的舆洗池,并应使用节水龙头。

(19)生活区应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

(20)文体活动室应配备电视机、书报、杂志等文体活动设施、用品。

2、卫生与防疫

(1)施工现场应设专职或兼职保洁员,负责卫生清扫和保洁。

(2)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取灭鼠、蚊、蝇、蟑螂等措施,并应定期投放和喷洒药物。

(3)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4)炊事人员上岗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应保持个人卫生。不得穿工作服出食堂,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作间。

(5)食堂的炊具、餐具和公用饮水器具必须清冼消毒。

(6)施工现场应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食堂严禁出售变质食品。

(7)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在2小时内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8)现场施工人员患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做法有哪些?

文章信息来源:

转载来源:山东省住建厅官网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质安字〔〕5号

通知公告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滨州、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现将《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11月11日

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管 理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创建示范活动引领作用,提升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及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第三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安全文明工地)的统一管理。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省安全文明工地的申请、培育、核查和资料报送等工作。

第四条 省安全文明工地按照“企业自愿、动态管理、全程培育、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申报培育,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 培育条件

第五条 申请培育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应达到以下规模标准:

(一)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房屋建筑工程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万元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在万元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

(二)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联合申报的,房屋建筑工程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在1.5亿元以上;

(三)工程规模未达到上述规定,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成效特别突出,或者具有代表性的标志工程。

第六条 申请培育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工程建设规模达到第五条要求,工程项目信息已录入全省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

(二)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手续,由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安全监督;

(三)编制省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方案。

第三章 申请与培育

第七条 在办理建筑施工许可(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由施工单位向市主管部门提出培育申请。

市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列为培育对象,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第八条 列为培育对象的工程,应在工地出入口外侧醒目位置设置《山东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培育公示牌》(见附件),向社会公示相关信息和监督电话,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 市主管部门应结合日常监督和标准化考评工作,对省安全文明工地培育对象进行指导,提升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

第十条 列入培育对象的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培育资格:

(一)发生施工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严重不良事件的;

(二)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疫情防控等问题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三)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标准化自评或弄虚作假的;

(五)不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六)未依法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或擅自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的;

(七)存在其它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的。

第十一条 列为培育对象的工程,应在工程量完成50%至80%期间,由施工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市主管部门申请省安全文明工地核查。

市主管部门对申请核查的培育对象进行现场核查,达到以下条件的提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复核:

(一)符合第五条、第六条条件要求;

(二)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资料齐全有效,主管部门对项目阶段性考评达到“优良”等级;

(三)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智慧工地建设、施工扬尘防治、疫情防控、先进工艺应用、安全工法创建、安全标准制定、建筑垃圾源头管控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

(四)参建各方守法守规,信用良好;

(五)不存有第十条所列情形。

第十二条 市主管部门提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复核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市主管部门按照第十一条核查时形成的全套资料;

(二)工程项目培育申请、培育措施方案;

(三)工程项目复核申请、创建过程形成的影像资料;

(四)其他应提交的资料。

第十三条 省安全文明工地分为“标准化工地”和“示范工地”两个等级,“示范工地”优于“标准化工地”。

第十四条 省安全文明工地从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论为“优良”的培育对象中复核认定。

市主管部门核查后,符合条件的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复核确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复核,标准化工地按10%比例抽查,示范工地全数检查。

实施细则和评价标准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 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复核确认合格的培育对象,工程安全监督终止后,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论为“优良”的,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为省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或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不颁发证书。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市主管部门应鼓励本地区在建工程施工企业积极申请培育省安全文明工地,加大指导力度。培育省安全文明工地情况将作为对各地安全生产工作的年度考核参考依据。

第十七条 对公布为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落实创优奖励等激励措施。

第十八条 对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参建单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差异化监管,鼓励其参加工程建设领域各类评优评奖。

第十九条 未按规定申请复核或经省、市主管部门现场复核不合格的,取消省安全文明工地培育资格。

第二十条 对已公布为省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发现存在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市主管部门应提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予以撤销,按规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开曝光。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

附件内容:

河南建投集团为全国施工、设计企业提供资质升级、增项、新办、吸收、剥离等专业咨询服务;企业资质日常维护、企业重组、资质合并、分立、平移申报指导服务,具有资质的企业转让和收购指导服务

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文明施工实施措施: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每天清扫处理;开辟宣传园地,表扬好人好事,宣传国家政策、施工技术和规程规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全面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均要暂住证。严禁接受三无盲流人员。落实防范措施,做好防盗工作,及时制止各类违法行为,并报告公安部门,确保施工区域内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尊重当地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立,积极主动争取当地政府支持,自觉遵守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和规定,搞好文明共建工作。正确处理与当地政府和周围群众关系,并与当地派出所联合开展综合治安管理。施工现场内所有临时设施按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管理,使施工现场处于有序状态。施工区内设置醒目的施工标识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范围、开竣工时间、工地负责人;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佩戴证明其身份的标识牌,标识牌标明姓名、职务、身份编号,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文明施工意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工序间相互干扰,凡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会产生损伤或污染的,要对上道工序采取覆盖等保护措施。场地钢材、水泥等能入库的尽量入库,不能入库的进行上遮下垫、防雨淋、防日晒等处理措施。施工场地设操作规程、值班制度和安全标志。主要施工干道,经常保养维护,对文明施工创造必要的条件,施工设备严禁沿道停放,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经常冲洗擦拭,确保设备的车容车貌和完好率。经理部对自检和工程师组织的检查中查出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不但要立即纠正,而且要针对文明施工中的薄弱环节,进行改进和完善,使文明施工不断优化和提高。工程完工后,按要求及时对工地及周围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与其他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关系,服从业主和工程师的协调。

1、现场文明管理

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办法,科学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1)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佩戴证明。

(3)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定,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的夜间照明、危险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灯具,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的电压。

(4)施工机械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前须经过安全检查,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据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5)施工单位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无积水污染,保持场容整洁,随时清理现场垃圾,在行人通行、车辆的地方施工,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

(6)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7)施工现场要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讯、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8)加强对现场高压线、信号线保护,按要求对线杆基础进加固保护,木质线杆底部进行防腐处理。

2、安全管理目标

我公司将按照有关文明施工各项要求,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3、现场场容场貌管理

3.1、工地设清洁工,生产、生活垃圾及时清理,保持施工和生活区的整洁。

3.2、落实卫生专职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落实门前岗位责任制。

3.3、按照设计地形图铺设施工便道,两侧设排水明沟,并保持经常畅通。

4、材料堆放

4.1、现场周转材料、设备堆放必须按总平面布置图所示位置堆放,并且堆放整齐,堆放高度不超过1.8M。

4.2、所有进场材料必须进行标识,注明名称、品种、规格及检验和试验情况。

4.3、易燃或易爆物品必须分类存放,设专人保管,并制定严密的管理制度。

文明管理制度

(一) 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部认真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有序、整洁卫生、不扰民、不损害公众利益。

2、现场设置企业标志。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现场场容文明形象管理的总体策划和部署:各分包人在项目经理部的指导协调下,按照分区划块原则,搞好分包人施工用地区域的场容文明形象管理规划,严格执行,并纳入总包方的现场管理范畴,接受监督、管理与协调。

3、项目经理部在现场入口的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牌,包括:工程规模、性质、用途,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名称,施工起止年月等。

(2) 防火须知牌。

(3) 施工总平面图。

(4) 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图。

4、项目经理要把施工现场管理列入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内容,并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认真听取邻近单位、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反映,及时抓好整改。

(二) 封闭式管理

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设置标准化围挡墙.有严格的门卫制度。出入口设专职门卫,现场管理人员、操作工人一律持胸卡上岗,非现场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三) 施工人员管理

加强对职工管理,设专人负责进行法制、规章制度教育,参加施工的职工进行登记造册,领取暂住证、健康证,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每月对职工及分包单位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档备查。

(四) 门卫制度

1、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门卫值勤人员要熟知现场临建布局及消防器材存放方位,值勤人员上岗要衣着整齐,守纪律、有礼貌。注意观察人员和车辆的出入情况。门卫值勤人员上岗不准看报或与其他人员闲谈,非门卫人员不得进入门卫值班室或存放任何物品。对报纸、信件、文件的收发做到及时、准确。要讲文明礼帽,在岗时间不准干私活,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形象。要做好各项治安保卫工作,遵守职责,发现违法盗窃行为或其它险情,要妥善处理,做好本职工作。

2、外部人员联系业务或办公,门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安全提示后方可进入工地。

3、施工现场设立门卫和巡视护场制度,派专人昼夜轮流值班,夜间值班护场,重点是变电室、仓库、木工棚、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要害部位。加强对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确保安全。

(五) 防止施工扰民措施

1、现场围档必须连续封闭,建筑工地围墙离民房不足5米的,要采取增高围墙、设置屏障等降低噪声措施;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绿色密目网进行全封闭。

2、工地现场应进行硬化处理,并适时洒水降尘;清扫路面、楼面、脚手架、围网等作业,应事先洒水;楼层垃圾要装桶集中吊运或经管道密闭清运,严禁高空抛撒。

3、施工现场不得有积水;泥浆不得随意排放;施工废水需要经过二级沉淀后才可以排入外网。

4、建筑渣土要及时外运,对超过48小时暂时不外运的渣土要采取覆盖措施。

5、车辆进入现场要禁止鸣号,渣土运输车辆厢盖密闭并经清洁冲洗后才能驶出工地。

6、机械作业应采取浇水降尘措施;预报风速达到5级及以上的,停止室外拆房作业。

7、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和预拌混凝土,中心城区限制现场自行搅拌。

8、工地大型机械设备应尽可能远离居民区设置,并要加强保养,防止发出尖锐的机械噪声;吊装等施工联络方式采用旗帜、无线电通讯等方式,不得使用鸣笛、敲击钢管等高噪声的联络方式。

9、施工现场的加压泵、电锯、无齿锯、砂轮等小型强噪声固定设备应搭设设备房;风镐等移动式强噪声源周围应尽可能设置棚罩。

10、现场装卸物件应轻装慢放,并在装卸点铺垫草包等降噪物体;大型物件装卸,应当使用起吊设备,严禁汽车自卸。

11、夜间22:00~06:00施工须经批准;经批准的夜间施工须按规定减少噪声排放,强光照明灯不得直接照射居民窗户;施工单位应事先向周边社区告示夜间施工情况和降低噪声措施。

12、深基坑工程、地下工程要采取保护地下管线和周围建筑物措施,施工方案应经过专家评审。

13、工程建设确需占用道路的,应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14、施工期间,工地负责人员应当轮流值班,及时妥善处理市民投诉。

(六) 消防措施

1、建立严格的防火制度,建立以现场项目经理为首的防火领导小组,现场安全员定期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2、全体施工人员要不断提高防火意识,从本岗做起,落实岗位防火职责。每个施工人员熟练掌握“三懂三会”: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危险事故;会报119。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性能,确保发生灾时能够采取正确的灭火方法。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报警,积极参与扑救初期火灾并能自救。

3、配齐各种消防器材和消防管道水源及设备,有专人管理,不可随意挪动和毁坏灭火器材。

4、现场建立严格的用火审批制度。

5、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设立仓库专管。非项目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不按此规定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6、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严禁吸烟。

7、施工现场发生各类灾害事故,立即报告有关部位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七)现场施工安全卫生措施

根据OHSAS0标准和我公司安全卫生管理手册,制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已达到安全卫生管理标准的要求。

1、临时设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舆冼设施等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所用建筑材料应符合环保、消防要求。

(2)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密闭式垃圾容器。

(3)办公室内布局应合理,文件资料宜归类存放,并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4)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5)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6)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7)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品储藏室。

(8)宿舍内应设置垃圾桶,宿舍外宜设置鞋柜或鞋架,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的场地。

(9)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10)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

粮食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应大于0.2M。

(11)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

(12)食堂的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13)食堂制作间的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炊具应生熟分开。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面标识。各种佐料和副食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14)食堂外应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应及时清运。

(15)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蹲位之间宜设置隔板,隔板高度不宜低于0.9M。

(16)厕所大小应根据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以后,每隔四层宜设置临时厕所。厕所应设专人负责清扫、消毒、化粪池应及时清掏。

(17)淋浴间内应设置满足需要的淋浴喷头,可设置储衣柜或挂衣架。

(18)舆洗设施应设置满足作业人员使用的舆洗池,并应使用节水龙头。

(19)生活区应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

(20)文体活动室应配备电视机、书报、杂志等文体活动设施、用品。

2、卫生与防疫

(1)施工现场应设专职或兼职保洁员,负责卫生清扫和保洁。

(2)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取灭鼠、蚊、蝇、蟑螂等措施,并应定期投放和喷洒药物。

(3)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4)炊事人员上岗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应保持个人卫生。不得穿工作服出食堂,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作间。

(5)食堂的炊具、餐具和公用饮水器具必须清冼消毒。

(6)施工现场应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食堂严禁出售变质食品。

(7)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在2小时内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8)现场施工人员患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

文明施工的主要措施

必须遵守文明施工的有关法规,强化环境意识,杜绝二次污染。加强施工全过程环境管理工作。除了抓好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外,必须突出将环境保护、保护生态工作列入施工管理中。

(1)现场围挡,封闭管理。

(2)在施工区内设排水,保证临时设施、生活用水的污水及时排除场外。

(3)保持工地整洁,无污水,积水。

(4)划分出可吸烟处。

(5)建筑用材料主材按施工平面布置图上位置放置,堆放整齐,各类机械设备安放就位按施工平面布置图放置。

(6)工程施工分部分项每完成一道工序清理一次,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且注意节约材料。

(7)建筑垃圾按期清理出场,对未清理出去的应堆放整齐,标识出品种名称。

(8)易燃、易爆物品分类放置,隔离开来,远离明火且在存放处标示出品种、警告说明,并设专人看管,非施工操作人员不得靠近。

(9)工程施工前应把临建设施建好,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

(10)制定相应的防尘、防噪音措施。

(11)在施工现场不允许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12)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与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文明施工是指在施工现场管理中,要按现代化施工的客观要求,使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施工秩序。文明施工是涉及工程沿线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又是公司取信于民,维护公司声誉的大事,一旦施工方面掉以轻心,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是无法弥补的,我们将严格按照“集中施工、快速施工、文明施工”的方针,总结我公司在公路施工中取得的经验,精心组织,合理安排。

一、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组织管理机构

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副经理为组长,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消防、保卫、材料、行政卫生等管理人员为成员的文明施工管理小组,全面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氛围,保证整体工程的顺利完成。

(2)文明施工方案

1、全面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做到“两通三无五必须”,即:施工现场人行道畅通;施工工地沿线单位和居民进出畅通;施工现场排水畅通,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分隔;施工道路平整;施工现场挂牌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佩卡上岗;工地施工材料堆放整齐;工地生活必须文明,工地现场开展创文明工地为主的思想政治工作。

2、健全从项目经理具体领导,文明施工负责人具体指导,人人参与的网络。

3、加强施工人员文明意识,组织学习文明施工条例及有关知识,进行上岗教育,讲职业道德,扬行业新风。

(3)现场管理措施

1、开展“5S”活动。“5S”活动是指对施工现场各生产要素(主要是物的要素)的所处状态不断地进行整理、整顿、清扫、清洁以及员工的培养。

“5S”活动是符合现代化大生产特点的一种科学的管理方法,是提高员工素质、实现文明施工的一项有效措施与手段。

2、合理定置。是指将全工地施工期间所需要的物在空间上合理布置,实现人与物、人与场所、物与场所、物与物之间的最佳结合,使施工现场秩序化、标准化、规范化,体现文明施工水平。它是现场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文明施工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谋求改善施工现场环境的一种科学的管理办法。

3、目视管理。目视管理就是用眼睛看的管理,亦可称之为“看得见的管理”。它是利用象直观,色彩适宜的各种视觉感知信息来组织现场施工生产活动,达到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的目的。目视管理是一种简便适用,透明度高,便于员工自主管理,自我控制,科学组织生产的一种有效的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可以贯穿施工现场管理的各个领域之中,具有其它方式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主要内容与形式如下:

①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工作标准、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布告等应用看板、挂板或写后张帖在墙上公布,展示清楚。

②在定置过程中,以清晰的、标准化的视觉显示信息落实定置设计,实现合理定置。

③施工现场的管理岗位责任人采用标牌显示,以更好地落实岗位责任制,激发岗位人员的责任心,并有利于群众监督。

④在施工现场合理利用各种色彩、安全色、安全标志等,并实行标准化管理,有利于生产和员工的安全。

⑤将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检查结果张榜公布。

(4)实施保证措施

1、对进场施工的民工队伍签订文明施工的协议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把文明施工责任落到实处,提高全体施工人员文明施工自觉性和责任性。

2、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严格包保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奖罚分明,做到突出重点,分批落实,规范施工,注重实效。坚持施工人员挂牌上岗,施工现场设置鲜明的标牌,主要有责任划分牌、形象进度牌、质量标准牌、安全警示牌、成本控制牌。

3、开展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有序,场地布置统一规划。施工区材料堆放整齐,场地平整,道路、排水通畅,各种物资材料按ISO标识正确醒目。

4、挂牌施工,标明工程项目、范围、开竣工时间、工地负责人,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5、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生产、生活废水不得超标排放,并确保施工场地无积水现象。

6、施工内业资料齐全,整洁,数据可靠,办公室内按要求布置图表,及时反映现场状况及工程进度状况。

7、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在靠近居民的施工场地,夜间不安排噪音大的机械施工。

8、车辆在运料过程中,对易飞扬的物料用蓬布覆盖严密,且装料适中,不得超载;车辆轮胎及车外表用水冲洗干净,保证道路的清洁。

9、创建美好环境。在工地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每天清扫处理,生活垃圾要集中处理,倒到指定地点。同时,在生活区周围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生活环境。

10、尊重当地民风、民俗,遵守地方法规。

11、施工期内,经常对施工运输道路进行维修,确保晴雨畅通,并方便沿线居民的生产、生活。采用洒水车经常洒水,减少扬尘。

二、文物保护措施

施工中,发现有历史文物、古迹等,立即停工,派专人看守并采取保护现场措施。及时向当地政府、文物及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办理有关手续。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做法有哪些?

文章信息来源:

转载来源:山东省住建厅官网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质安字〔〕5号

通知公告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滨州、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现将《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11月11日

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管 理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创建示范活动引领作用,提升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及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第三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安全文明工地)的统一管理。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省安全文明工地的申请、培育、核查和资料报送等工作。

第四条 省安全文明工地按照“企业自愿、动态管理、全程培育、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申报培育,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 培育条件

第五条 申请培育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应达到以下规模标准:

(一)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房屋建筑工程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万元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在万元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

(二)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联合申报的,房屋建筑工程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在1.5亿元以上;

(三)工程规模未达到上述规定,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成效特别突出,或者具有代表性的标志工程。

第六条 申请培育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工程建设规模达到第五条要求,工程项目信息已录入全省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

(二)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手续,由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安全监督;

(三)编制省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方案。

第三章 申请与培育

第七条 在办理建筑施工许可(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由施工单位向市主管部门提出培育申请。

市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列为培育对象,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第八条 列为培育对象的工程,应在工地出入口外侧醒目位置设置《山东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培育公示牌》(见附件),向社会公示相关信息和监督电话,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 市主管部门应结合日常监督和标准化考评工作,对省安全文明工地培育对象进行指导,提升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

第十条 列入培育对象的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培育资格:

(一)发生施工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严重不良事件的;

(二)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疫情防控等问题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三)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标准化自评或弄虚作假的;

(五)不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六)未依法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或擅自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的;

(七)存在其它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的。

第十一条 列为培育对象的工程,应在工程量完成50%至80%期间,由施工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市主管部门申请省安全文明工地核查。

市主管部门对申请核查的培育对象进行现场核查,达到以下条件的提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复核:

(一)符合第五条、第六条条件要求;

(二)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资料齐全有效,主管部门对项目阶段性考评达到“优良”等级;

(三)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智慧工地建设、施工扬尘防治、疫情防控、先进工艺应用、安全工法创建、安全标准制定、建筑垃圾源头管控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

(四)参建各方守法守规,信用良好;

(五)不存有第十条所列情形。

第十二条 市主管部门提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复核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市主管部门按照第十一条核查时形成的全套资料;

(二)工程项目培育申请、培育措施方案;

(三)工程项目复核申请、创建过程形成的影像资料;

(四)其他应提交的资料。

第十三条 省安全文明工地分为“标准化工地”和“示范工地”两个等级,“示范工地”优于“标准化工地”。

第十四条 省安全文明工地从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论为“优良”的培育对象中复核认定。

市主管部门核查后,符合条件的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复核确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复核,标准化工地按10%比例抽查,示范工地全数检查。

实施细则和评价标准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 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复核确认合格的培育对象,工程安全监督终止后,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论为“优良”的,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为省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或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不颁发证书。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市主管部门应鼓励本地区在建工程施工企业积极申请培育省安全文明工地,加大指导力度。培育省安全文明工地情况将作为对各地安全生产工作的年度考核参考依据。

第十七条 对公布为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落实创优奖励等激励措施。

第十八条 对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参建单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差异化监管,鼓励其参加工程建设领域各类评优评奖。

第十九条 未按规定申请复核或经省、市主管部门现场复核不合格的,取消省安全文明工地培育资格。

第二十条 对已公布为省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发现存在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市主管部门应提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予以撤销,按规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开曝光。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

附件内容:

河南建投集团为全国施工、设计企业提供资质升级、增项、新办、吸收、剥离等专业咨询服务;企业资质日常维护、企业重组、资质合并、分立、平移申报指导服务,具有资质的企业转让和收购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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