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
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有哪些?
依据《建筑法》第8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需要的申请材料有:1、房屋建筑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3)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6)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8)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9)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
(10)法人委托书;
(11)分类填报的《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用)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4)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新商业银行法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7)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8)掘路、占道许可手续(涉及掘路、占道的需提供);
(9)法人委托书。
3、装饰装修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仅外立面装修时提交);
(3)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的还需出具租赁协议复印件、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装修证明);
(4)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7)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8)法人委托书。
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我国目前对建设工程开工条件的审批,存在着颁 发“施工许可证”和 批准“开工报告”两种形式。多数工程是办理施工许可证,少数工程则为批准开工报告。那么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呢,今天财大大小编就给大家讲讲,希望可以帮到您。
一、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
《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又称业主或项目法人)是建设项目的投资者, 为建设项目开工和施工单位进场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是建设单位应尽的义务。因此,施工许可证的申请领取,应该是由建设单位负责,而不是施工单位或者其他单位。
二、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
《建筑法》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2条,所谓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指的是: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同时,也进一步作出了说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
《建筑法》第83条规定:“依法核定作为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和古建筑等的修缮,依照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3、抢险救灾等工程
《建筑法》规定,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于本法
4、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5、军用房屋建筑
《建筑法》第84条明确规定:"军用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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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有哪些?
1.已经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什么条件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
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区:造价100万以上,面积500平米以上同时达到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