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知识

欢迎光临天霸装饰

住建厅:调整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

易会林 2012年01月30日 装修知识 35 0

请问工程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比例为多少?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10.2 安全文明施工费

住建厅:调整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

第10.2.2条 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 28 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50%,其余部分与 进度款同期支付。

因为安全文明费包含四部分:1. 安全施工费 ; 2. 文明施工费 ; 3. 临时设施费; 4. 环境保护费。

这些内容的大部分都需要在工程建设前期投入,所以计价规范是如此固定的。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文本第6.1.6 安全文明施工费条款中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该部分费用。因基准日期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如果该措施避免了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在避免损失的额度内承担该措施费。如果该措施避免了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该措施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按第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执行。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根据合同条款看到,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均如此支付。

请问工程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比例为多少?

房建一般百分之5-7个百分百

建筑安全文明施工费怎么计算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算基数*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计算基数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顺便说一句,以后这种问题别在知乎上问了,你等几天说不定也不会有人回答,翻书几分钟的事,伸手党要不得。

住建厅:调整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1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市场实际,现对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现行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规定实施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基础为分部分项工程及单价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二、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基础计算方法如下:

(一)发包人以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建安工程造价作为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础的,房屋建筑工程按其建安工程造价的22.5%计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其建安工程造价的17.5%计算。

发包人以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建安工程造价作为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础的,房屋建筑工程按其建安工程造价的23.6%计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其建安工程造价的18.0%计算。

(二)发包人以《指导意见》中建筑工程费作为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础的,可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计算该计取基础的比例,该比例原则上不应高于以建安工程造价作为计取基础计算的比例。

三、在编制结算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基础计算方法如下:

(一)发包人以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建安工程造价作为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础的,房屋建筑工程按照结算的建安工程造价(含合同价款调整)的22.5%计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照结算的建安工程造价(含合同价款调整)的17.5%计算。

发包人以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建安工程造价作为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础的,房屋建筑工程按照结算的建安工程造价(含合同价款调整)的23.6%计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照结算的建安工程造价(含合同价款调整)的18.0%计算。

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费率和金额按规定计算,以此作为调整合同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依据。

(二)发包人以《指导意见》中建筑工程费作为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础的,依据合同中约定的计算该计取基础的比例,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费率和金额按规定计算,以此作为调整合同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依据。

四、本通知与《指导意见》配套施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10月19日

内容来源:四川省住建厅

编辑:王丹妮

审核:张琦

审批:段超

注:文章只作分享不作商用,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请问工程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比例为多少?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10.2 安全文明施工费

第10.2.2条 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 28 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50%,其余部分与 进度款同期支付。

因为安全文明费包含四部分:1. 安全施工费 ; 2. 文明施工费 ; 3. 临时设施费; 4. 环境保护费。

这些内容的大部分都需要在工程建设前期投入,所以计价规范是如此固定的。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文本第6.1.6 安全文明施工费条款中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该部分费用。因基准日期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如果该措施避免了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在避免损失的额度内承担该措施费。如果该措施避免了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该措施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按第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执行。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根据合同条款看到,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均如此支付。

建筑安全文明施工费怎么计算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算基数*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计算基数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顺便说一句,以后这种问题别在知乎上问了,你等几天说不定也不会有人回答,翻书几分钟的事,伸手党要不得。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算基数是什么?

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工程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单位为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保护现场内外环境等所发生的措施项目费用。通常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组成。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算基数*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计算基数应为定额基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定额中可以计量的措施项目费)、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其费率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各专业工程的特点综合确定。

住建厅:调整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1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市场实际,现对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现行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规定实施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基础为分部分项工程及单价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二、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基础计算方法如下:

(一)发包人以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建安工程造价作为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础的,房屋建筑工程按其建安工程造价的22.5%计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其建安工程造价的17.5%计算。

发包人以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建安工程造价作为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础的,房屋建筑工程按其建安工程造价的23.6%计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其建安工程造价的18.0%计算。

(二)发包人以《指导意见》中建筑工程费作为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础的,可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计算该计取基础的比例,该比例原则上不应高于以建安工程造价作为计取基础计算的比例。

三、在编制结算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基础计算方法如下:

(一)发包人以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建安工程造价作为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础的,房屋建筑工程按照结算的建安工程造价(含合同价款调整)的22.5%计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照结算的建安工程造价(含合同价款调整)的17.5%计算。

发包人以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建安工程造价作为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础的,房屋建筑工程按照结算的建安工程造价(含合同价款调整)的23.6%计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照结算的建安工程造价(含合同价款调整)的18.0%计算。

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费率和金额按规定计算,以此作为调整合同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依据。

(二)发包人以《指导意见》中建筑工程费作为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础的,依据合同中约定的计算该计取基础的比例,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费率和金额按规定计算,以此作为调整合同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依据。

四、本通知与《指导意见》配套施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10月19日

内容来源:四川省住建厅

编辑:王丹妮

审核:张琦

审批:段超

注:文章只作分享不作商用,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建筑安全文明施工费怎么计算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算基数*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计算基数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顺便说一句,以后这种问题别在知乎上问了,你等几天说不定也不会有人回答,翻书几分钟的事,伸手党要不得。

在招投标和做招标控制价时,安全文明施工费如何计取?

安全文明施工费取投标报价的1.5%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措施费所含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等组成。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数 :直接费(人工+材料+主材+机械)+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价款调整之和。

注意:1、计取基数里不包括设备费和安全文明费。

2、此费用分为基本费和增加费两部分。基本费是按照工程所在地在市区县城区域内,不临路编制的,不在市区县城区域内的,乘以0.97;每临路一面,增加3%(乘以1.03)的费用.

3、临路:建筑物立面距道路最近便道(无便道时,以慢车道为准)外边线在50m范围内。

住建厅:调整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1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市场实际,现对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现行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规定实施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基础为分部分项工程及单价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二、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基础计算方法如下:

(一)发包人以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建安工程造价作为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础的,房屋建筑工程按其建安工程造价的22.5%计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其建安工程造价的17.5%计算。

发包人以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建安工程造价作为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础的,房屋建筑工程按其建安工程造价的23.6%计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其建安工程造价的18.0%计算。

(二)发包人以《指导意见》中建筑工程费作为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础的,可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计算该计取基础的比例,该比例原则上不应高于以建安工程造价作为计取基础计算的比例。

三、在编制结算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基础计算方法如下:

(一)发包人以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建安工程造价作为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础的,房屋建筑工程按照结算的建安工程造价(含合同价款调整)的22.5%计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照结算的建安工程造价(含合同价款调整)的17.5%计算。

发包人以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建安工程造价作为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础的,房屋建筑工程按照结算的建安工程造价(含合同价款调整)的23.6%计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照结算的建安工程造价(含合同价款调整)的18.0%计算。

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费率和金额按规定计算,以此作为调整合同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依据。

(二)发包人以《指导意见》中建筑工程费作为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础的,依据合同中约定的计算该计取基础的比例,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费率和金额按规定计算,以此作为调整合同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依据。

四、本通知与《指导意见》配套施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10月19日

内容来源:四川省住建厅

编辑:王丹妮

审核:张琦

审批:段超

注:文章只作分享不作商用,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费的通知鲁建标字〔2023〕2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费的通知

鲁建标字〔〕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根据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136号)规定,对我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费计取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版)》中各专业工程的安全施工费费率,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不再单独计算(详见附件1)。

二、调整《山东省建设工程概算费用编制规定》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相关费率,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不再单独计算(详见附件2)。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通知发布前已签订合同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费用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

附件:1.《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版)》调整内容

2.《山东省建设工程概算费用编制规定》调整内容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1月30日

附件1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版)》调整内容

三、规费

(一)建筑、装饰、安装、园林绿化、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房屋修缮、

市政养护维修、仿古建筑工程

1.一般计税法下

单位:%

专业名称费用名称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房屋修缮工程市政养护维修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民用工业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5.645.326.154.963.515.734.395.666.155.335.64其中:1.安全施工费3.513.513.512.321.751.751.753.513.511.753.512.环境保护费0.560.120.290.161.330.290.250.291.330.653.文明施工费0.650.100.590.350.840.590.530.590.830.564.临时设施费0.921.591.761.251.811.761.371.761.420.92社会保险费1.52建设项目工伤保险0.105优质优价费国家级1.76省级1.16市级0.93住房公积金按工程所在地设区市相关规定计算

2.简易计税法下

单位:%

专业名称费用名称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房屋修缮工程市政养护维修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民用工业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5.445.126.014.893.425.664.355.466.015.285.44其中:1.安全施工费3.313.313.312.191.651.651.653.313.311.653.312.环境保护费0.560.120.300.161.350.300.250.31.350.653.文明施工费0.650.100.600.350.840.600.530.60.840.564.临时设施费0.921.591.801.261.821.801.371.81.440.92社会保险费1.40建设项目工伤保险0.10优质优价费国家级1.66省级1.10市级0.88住房公积金按工程所在地设区市相关规定计算

(二)市政工程

1.一般计税法下

单位:%

专业名称费用名称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燃气工程供热工程水处理工程垃圾处理工程路灯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5.734.835.735.17其中:1.安全施工费1.752.环境保护费1.331.153.文明施工费0.840.674.临时设施费1.810.911.811.60社会保险费1.52建设项目工伤保险0.105优质优价费国家级1.76省级1.16市级0.93住房公积金按工程所在地设区市相关规定计算

2.简易计税法下

单位:%

专业名称费用名称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燃气工程供热工程水处理工程垃圾处理工程路灯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5.664.765.665.09其中:1.安全施工费1.652.环境保护费1.351.163.文明施工费0.840.674.临时设施费1.820.921.821.61社会保险费1.40建设项目工伤保险0.10优质优价费国家级1.66省级1.10市级0.88住房公积金按工程所在地设区市相关规定计算

附件2

《山东省建设工程概算费用编制规定》调整内容

表7.1 建筑工程费用相关费率

费 用 名 称计算基础费率(%)建筑装饰总价措施费1.夜间施工增加费省价人工费2.553.642.二次搬运费2.183.28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2.914.10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省价人、材、机0.150.15企业管理费省价人工费43.466.2利润35.836.7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前造价5.645.32社会保险费1.52建设项目工伤保险0.105优质优价费国家级1.76省级1.16市级0.93住房公积金按工程所在地设区市相关规定计算税金增值税税前造价9

表7.2 安装工程费用相关费率

费 用 名 称计算基础费率(%)民用安装工业安装总价措施费1.夜间施工增加费省价人工费2.503.102.二次搬运费2.102.70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2.803.90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1.201.70企业管理费省价人工费利润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前造价6.154.96社会保险费1.52建设项目工伤保险0.105优质优价费国家级1.76省级1.16市级0.93住房公积金按工程所在地设区市相关规定计算税金增值税税前造价9

表9市政工程费用相关费率

费用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燃气工程供热工程水处理工程垃圾处理工程路灯工程总价措施费1.夜间施工增加费省价人工费+机械费0.670.400.330.451.281.001.010.440.750.532.二次搬运费1.161.571.351.301.691.301.340.771.240.75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0.420.400.340.461.281.051.020.450.770.74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0.640.660.670.520.670.670.540.770.540.685.工程定位复测费0.130.080.080.100.280.680.530.100.180.106.地下管线交叉处理费0.310.400.220.781.020.880.810.250.750.46企业管理费20.319.715.419.739.127.328.918.839.630.2利润11.412.910.510.924.722.620.99.215.112.6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前造价5.734.835.735.17社会保险费1.52建设项目工伤保险0.105优质优价费国家级1.76省级1.16市级0.93住房公积金按工程所在地设区市相关规定计算税金增值税税前造价9

注:1.市政工程总价措施费中的人机费含量均为45%。

建筑安全文明施工费怎么计算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算基数*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计算基数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顺便说一句,以后这种问题别在知乎上问了,你等几天说不定也不会有人回答,翻书几分钟的事,伸手党要不得。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算基数是什么?

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工程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单位为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保护现场内外环境等所发生的措施项目费用。通常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组成。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算基数*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计算基数应为定额基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定额中可以计量的措施项目费)、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其费率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各专业工程的特点综合确定。

住建厅:调整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1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市场实际,现对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现行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规定实施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基础为分部分项工程及单价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二、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基础计算方法如下:

(一)发包人以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建安工程造价作为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础的,房屋建筑工程按其建安工程造价的22.5%计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其建安工程造价的17.5%计算。

发包人以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建安工程造价作为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础的,房屋建筑工程按其建安工程造价的23.6%计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其建安工程造价的18.0%计算。

(二)发包人以《指导意见》中建筑工程费作为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础的,可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计算该计取基础的比例,该比例原则上不应高于以建安工程造价作为计取基础计算的比例。

三、在编制结算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基础计算方法如下:

(一)发包人以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建安工程造价作为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础的,房屋建筑工程按照结算的建安工程造价(含合同价款调整)的22.5%计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照结算的建安工程造价(含合同价款调整)的17.5%计算。

发包人以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建安工程造价作为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础的,房屋建筑工程按照结算的建安工程造价(含合同价款调整)的23.6%计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照结算的建安工程造价(含合同价款调整)的18.0%计算。

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费率和金额按规定计算,以此作为调整合同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依据。

(二)发包人以《指导意见》中建筑工程费作为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础的,依据合同中约定的计算该计取基础的比例,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费率和金额按规定计算,以此作为调整合同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依据。

四、本通知与《指导意见》配套施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10月19日

内容来源:四川省住建厅

编辑:王丹妮

审核:张琦

审批:段超

注:文章只作分享不作商用,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赞(

装修推荐

推荐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