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施工现场要注意什么,有哪些安全事项?
随着社会对消防安全的重视,不少地方都在相继出台政策,将此前忽略消防安全的办公室、店面、出租屋、仓库等“三小”场所纳入消防安全改造范围,要求安装简易的自动喷淋系统。
然而一般的“三小”场所多处于人烟稠密地带,周围人群对改造施工过程中的“扰民”现象警惕很大,较长的安装周期也容易影响店面生意的开张。更别提6米长笨重的镀锌钢管要反复转运、绞牙、安装、油漆过程,不但工艺繁琐,施工噪音大,而且安装工期长,等等弊端不一而足。
那么,有没有可能自己去安装呢?咱们就是亲自动手,或者找个水电工,使用新型PVC-C管道安装家中的自动喷淋系统?就像家装自来水管道一样的简单高效,难道不香吗?
与传统的镀锌管相比,PVC-C自动喷淋系统具有灭火效率高、使用寿命长、阻燃、抗震、安装便捷等优点。可广泛在高层建筑、酒店、商场等轻危险级、中危险I级场所的中广泛应用。
PVC-C消防管道是世界上应用最广泛的非金属消防水喷淋管道系统。可提供优于其他塑料管道的出色安全性,材料本身的阻燃值(氧浓度)≧60%,不助燃,火源熄灭即停止燃烧。
PVC-C管道重量轻,安装快速简易,可最大程度地降低施工成本。与金属系统不一样的是,PVC-C管道系统能够在安装现场快速组装,因此可随时适应设计上的任何变更。
PVC-C消防管道的性价比优势
PVC-C消防管道使用一体粘接技术,接头不会漏水。管道耐腐蚀,不像镀锌管那样因内壁锈蚀而堵塞喷淋头,带来喷淋失效的风险。使用寿命是镀锌管的4倍,可免除二次维护等花费。
比较而言,PVC-C消防管道重量轻,只有镀锌钢管重量的1/6。安装过程中对管道悬挂、锚定的强度要求低,而且便于设计修订。即便单纯从运输、搬运的角度看,PVC-C管道也更加方便运输、和搬运。而且运输、搬运过程更加便捷、安全、费效比低。
在实际施工中,PVC-C消防管道的安装过程只需简单的胶水粘接,就能轻松搞定一切。根本不要那些复杂的机械切割、绞牙、密封、喷涂、油漆等设备、工艺,甚至连电都可以不用。
PVC-C管道、管件的连接采用承插式胶水连接,其在涂胶前只能配合插入1/4-3/4深度。使用同材质的专用胶水涂抹管道和管件的承插面,在涂胶表面软化后,顺势将管道、管件粘接为一个整体。等到粘接件固化后,其粘接处的强度、寿命与管道一样,常温下的管道承压能力超过60MPa。
PVC-C管道粘接示意图
PVC-C消防管道与外界接入的其他管道连接,可以采用法兰或者丝牙、卡箍等连接方式,一个法兰或套铜管件就足够让您的世界与众不同了。
PVC-C消防管道应用场景
住建部在年5月27日(第号)批准发布了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及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这两个规范均自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认定了PVC-C管道可用于消防自动喷淋系统中。
为更好推广PVC-C消防管道产品在各种“三小场所”中的应用,为客户带来不一样的安装体验,我们可以根据客户场所需求打包配套系列PVC-C管道产品。
把原本复杂无比的工程安装做成简单的模式化“迷你”工程,比如,管道长度可以按照客户的设计长度加工,全国免费送货服务,并可在线上提供一般性的安装建议。
让您亲手尝试为自己的办公室、店铺、小仓库、出租房等地方设计安装自动喷淋系统,当然您也可以找到附近的水电工,协助您来安装、调试。
轻便的PVC-C管道,将解除您对墙体承重能力是否牢固的担心;
便捷的运输,J减少您避免在进料、储存时的烦恼;高效、简洁的施工场景,让您的店面更快地重新开业,日进斗金。
重要的是,使用PVC-C消防管道,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邻居生活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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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施工该注意什么
谢邀请!
首先这个问题你问的很大,不好一句话概括。
先来介绍一下消防工程:
消防施工主要指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消防给水及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机通风空调系统,防火卷帘、挡烟垂壁和防火门等消防设施的施工。
然后说下作为一个消防施工单位应注意事项,
1、认真查看图纸,并针对图纸结合消防相关规范进行核对,可以对其路由进行优化并组织管综排布。
2、查看现场,是否与图纸有不符情况,及时与设计部门和甲方反馈,并提出调整说明;
3、排布劳务用工表及材料进场计划,安排工机具,准备进场施工;
4、施工过程中,结合消防相关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满足施工质量及进度。过程中,一定要主要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文明施工,避免出现事故及罚款。
5、施工完毕后,依据要求进行系统调式,并协调总包等公司进行消防联动测试;
6、最后就是消防验收了。
中间每一条都可以有无数的细节需要注意,施工是一件琐碎、仔细的事情,希望你能得到你想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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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0-)
一、场内临时道路
一、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
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
2、场内临时道路;
3、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
4、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
5、临时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二、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 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 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二、防火间距
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宜相对独立布置,防火间距应符合:
1.1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它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1.2 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2.2 的规定,当办公用房、宿舍成组布置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每组临时用房的栋数不应超过10 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2、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A 级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3m。
注:1、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按临时用房外墙外边线或堆场、作业场、作业棚边线间的最小距离计算,如临时用房外墙有突出可燃构件时,应从其突出可燃构件的外缘算起。
2、两栋临时用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不限。
3、本表未规定的,可按同等火灾危险性的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确定。
三、消防车道
1、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宜大于40m;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2、临时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1、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12m×12m 的回车场;
2.2、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2.3、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2.4、临时消防车道路基、路面及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3、下列建筑应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除应按要求设置回车场外,尚应按要求设置符合第4条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3.1建筑高度大于24m 的在建工程;
3.2建筑工程单体占地面积大于 m2 的在建工程;
3.3超过10 栋,且为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
4、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4.1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在在建工程装饰装修阶段设置;
4.2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设置在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场地的长边一侧及在建工程的长边一侧;
4.3场地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操作要求且不应小于6m,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距不宜小于2m,且不宜超过6m。
四、建筑防火
4.1 一般规定
4.1.1 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应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等防火技术措施。
4.1.2 临时用房的防火设计应根据其使用性质及火灾危险性等情况进行确定。
4.1.3 在建工程防火设计应根据施工性质、建筑高度、建筑规模及结构特点等情
况进行确定。
4.2 临时用房防火
4.2.1 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
2 建筑层数不应超过3 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m2;
3 层数为3 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 时,应设置不少于2 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5m;
4 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 米;双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5m;
5 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
6 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m2,其它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100m2;
7 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房间建筑面积超过50m2 时,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m;
8 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
4.2.2 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
2 层数应为1 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 m2;
3 可燃材料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30 m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 m2;
4 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0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
4.2.3 其他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宿舍、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
2 会议室、文化娱乐室等人员密集的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第一层,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4.3 在建工程防火
4.3.1 在建工程作业场所的临时疏散通道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建造并与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同步设置,也可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
4.3.2 在建工程作业场所临时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
2 设置在地面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5m;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作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0m;用于疏散的爬梯及设置在脚手架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0.6m;
3 临时疏散通道为坡道时,且坡度大于250 时,应修建楼梯或台阶踏步或设置防滑条;
4 临时疏散通道不宜采用爬梯,确需采用爬梯时,应有可靠固定措施;
5 临时疏散通道的侧面如为临空面,必须沿临空面设置高度不小于1.2m 的防护栏杆;
6 临时疏散通道设置在脚手架上时,脚手架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
7 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识;
8 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照明设施。
4.3.3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
2 非施工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 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
4 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进行疏散演练;
5 外脚手架搭设不应影响安全疏散、消防车正常通行及灭火救援操作;外脚手架搭设长度不应超过该建筑物外立面周长的二分之一。
4.3.4 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宜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设,其中,下列工程的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
1 高层建筑;
2 既有建筑改造工程。
4.3.5 下列安全防护网应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
1 高层建筑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
2 既有建筑外墙改造时,其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
3 临时疏散通道的安全防护网。
4.3.6 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其指示方向应指向最近的临时疏散通道入口。
4.3.7 作业层的醒目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示意图。
五、临时消防设施
5.1 一般规定
5.1.1 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
5.1.2 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房屋建筑工程中,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3 层。
5.1.3 施工现场在建工程可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永久性消防设施作为临时消防设施。当永久性消防设施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应增设临时消防设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2~5.4 节的有关规定。
5.1.4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
5.1.5 地下工程的施工作业场所宜配备防毒面具。
5.1.6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贮水池、消火栓泵、室内消防竖管及水泵接合器等,应设有醒目标识。
5.2 灭火器
5.2.1 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的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
1 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
2 动火作业场所;
3 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
4 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
5 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5.2.2 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灭火器的类型应与配备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相匹配;
2 灭火器的最低配置标准应符合表5.2.2-1 的规定;
3 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0)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 具。
4 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5.2.2-2 的规定。
5.3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5.3.1 施工现场或其附近应设置稳定、可靠的水源,并应能满足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的需要。
消防水源可采用市政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当采用天然水源时,应采取措施确保冰冻季节、枯水期最低水位时顺利取水,并满足临时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5.3.2 临时消防用水量应为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与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之和。
5.3.3 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的较大者确定,施工现场火灾次数可按同时发生1 次确定。
5.3.4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m2 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0m3 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150m 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5.3.5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5 的规定:
5.3.6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6 的规定:
表5.3.6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5.3.7 施工现场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
2 临时室外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应依据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进行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 DN100;
3 室外消火栓应沿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均匀布置,距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外边线不应小于5m;
4 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
5 消火栓的最大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5.3.8 建筑高度大于24m 或单体体积超过0m3 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5.3.9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9 的规定:
5.3.10 在建工程室内临时消防竖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竖管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消防人员操作,其数量不应少于2 根,当结构封顶时,应将消防竖管设置成环状;
2 消防竖管的管径应根据在建工程临时消防用水量、竖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进行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5.3.11 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在建工程,应设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在室外便于消防车取水的部位,与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取水口的距离宜为15~40m。
5.3.12 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在建工程,各结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接口及消防软管接口,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火栓接口及软管接口应设置在位置明显且易于操作的部位;
2 消火栓接口的前端应设置截止阀;
3 消火栓接口或软管接口的间距,多层建筑不大于50 m,高层建筑不大于30m。
5.3.13 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完毕的每层楼梯处,应设置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且每个设置点不少于2 套。
5.3.14 高度超过100m 的在建工程,应在适当楼层增设临时中转水池及加压水泵。中转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应少于10m3, 上下两个中转水池的高差不宜超过100m。
5.3.15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给水压力应满足消防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小于10m的要求;给水压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消火栓泵,消火栓泵不应少于2 台,且应互为备用;消火栓泵宜设置自动启动装置。
5.3.16 当外部消防水源不能满足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贮水池。临时贮水池宜设置在便于消防车取水的部位,其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施工现场火灾延续时间内一次灭火的全部消防用水量。
5.3.17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与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但应设置将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应急阀门不应超过2 个,且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设置明显标识。
5.3.18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采取防冻措施。
5.4 应急照明
5.4.1 施工现场的下列场所应配备临时应急照明。
1 自备发电机房及变、配电房;
2 水泵房;
3 无天然采光的作业场所及疏散通道;
4 高度超过100m 的在建工程的室内疏散通道;
5 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场所。
5.4.2 作业场所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工作所需照度的90%,疏散通道的照度值不应小于0.5lx。
5.4.3 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选用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灯具,自备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60 min。
六、防火管理
6.1 一般规定
6.1.1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同时应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责任和义务。
6.1.3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义务消防组织,并应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时应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6.1.4 施工单位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导致火灾发生的施工作业及其他活动,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2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3 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4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5 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6.1.5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并应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及时对其修改、完善。防火技术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
2 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
3 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设施配备;
4 临时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置图。
6.1.6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应急灭火处置机构及各级人员应急处置职责;
2 报警、接警处置的程序和通讯联络的方式;
3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4 应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6.1.7 施工人员进场前,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的主要内容;
2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性能及使用、维护方法;
3 扑灭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4 报火警、接警的程序和方法。
6.1.8 施工作业前,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或环节;
2 施工过程应采取的防火措施及应配备的临时消防设施;
3 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及注意事项;
4 逃生方法及路线。
6.1.9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是否落实;
2 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3 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电、气焊及保温防水施工是否执行操作规程;
4 临时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5 临时消防车道及临时疏散设施是否畅通。
6.1.10 施工单位应依据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灭火及应急疏散的演练。
6.1.11 施工单位应做好并保存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和记录,建立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6.2 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6.2.1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等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6.2.2 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计划限量进场。进场后,可燃材料宜存放于库房内,如露天存放时,应分类成垛堆放,垛高不应超过2m,单垛体积不应超过50m3, 垛与垛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m,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内通风良好,并设置严禁明火标志。
6.2.3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或其他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物资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应避免产生静电。
6.2.4 施工产生的可燃、易燃建筑垃圾或余料,应及时清理。
6.3 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6.3.1 施工现场用火,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的签发人收到动火申请后,应前往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方可签发动火许可证。
2 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3 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对于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4 施工作业安排,宜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前进行。确需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之后进行动火作业,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5 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6 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设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应设置一个监护人;
7 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否则应采取可靠的挡风措施;
8 动火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方可离开;
9 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
10 施工现场不应采用明火取暖;
11 厨房操作间炉灶使用完毕后,应将炉火熄灭,排油烟机及油烟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
6.3.2 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4 的要求;
2 电气线路应具有相应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悬挂物品。破损、烧焦的插座、插头应及时更换;
3 电气设备与可燃、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 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相应的电气设备;
5 配电屏上每个电气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距配电屏2m 范围内不应堆放可燃物,5m 范围内不应设置可能产生较多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区;
6 可燃材料库房不应使用高热灯具,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内应使用防爆灯具;
7 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
8 电气设备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9 禁止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施;
10 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6.3.3 施工现场用气,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2 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倒措施,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
2)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滚动气瓶;
3)气瓶应远离火源,距火源距离不应小于10m,并应采取避免高温和防止暴晒的措施;
4)燃气储装瓶罐应设置防静电装置;
3 气瓶应分类储存,库房内通风良好;空瓶和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两者间距不应小于1.5m;
4 气瓶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前,应检查气瓶及气瓶附件的完好性,检查连接气路的气密性,并采取避免气体泄漏的措施,严禁使用已老化的橡皮气管;
2)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m,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3)冬季使用气瓶,如气瓶的瓶阀、减压器等发生冻结,严禁用火烘烤或用铁器敲击瓶阀,禁止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
4)氧气瓶内剩余气体的压力不应小于0.1MPa;
5)气瓶用后,应及时归库。
6.4 其他施工管理
6.4.1 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或区域,应设置防火警示标识。
6.4.2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对已失效、损坏或丢失的消防设施,应及时更换、修复或补充。
6.4.3 临时消防车道、临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遮挡、挪动疏散指示标识,不得挪用消防设施。
6.4.4 施工期间,临时消防设施及临时疏散设施不应被拆除。
6.4.5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施工工地消防常识
建筑工地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
1、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在施工期间、工作期间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拦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2、安全区域使用明火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
3、专业人员每日防火巡查
施工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另外,消防值班人员、巡逻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岗位员工必须进行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4、安全使用电气
不要在宿舍、加工区等场所乱接乱拉临时电线和私自使用电气设备,禁止超负荷用电。严谨在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
5、线路起火要先断电源
电器或电线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实施灭火,否则很可能发生触电伤人事故。火灾发生后,要及时报警,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更不得隐瞒火灾情况。
在建工地通常存在以下消防安全隐患
1、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淡薄。
部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员工没有进行岗前培训和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员工消防意识较差,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建设、施工单位人员消防安全意识的薄弱是当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工作的最大阻碍。
2、临时建筑物多,耐火等级低。
现在许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建筑都采用芯材为聚苯乙烯的彩钢板搭建,这种建筑材料耐火等级低但价格便宜,因此受到了众多施工单位的青睐。施工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也常用可燃材料制成。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毡、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装饰、装修材料等可燃易燃物品,堆垛现象严重。
3、火源管理不规范,防火措施不到位。
施工现场熬沥青、违章使用电炉子、烘烤取暖等使用明火以及使用电焊作业的情况数不胜数,易产生飞火从而引发火灾。施工人员临时宿舍的电源管理不善,电线乱拉,用电器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等情况普遍存在,极易引发电器火灾。施工现场消防器材设备设施配置不符合要求,检查中发现许多工地未配备消防器材、设备与设施。再加上临时建筑使用的材料耐火性能低,一旦起火极有可能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4、施工人员流动大,交叉作业管理混乱。
建筑工程的完成一般都需要经历较长的阶段。特别是到施工中后期,各工种人员常处于分散流动状态且交叉作业。由于工程量大,往往由几家公司同时承建,若在建工程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统一指挥、调度生产,极易发生火灾事故。施工人员违章操作、违规施工也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因素。
施工工地火灾预防,牢记这四点!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各类功能综合建筑越来越多,到处可见的施工工地使得未来城市越来越美。但是施工现场人员众多,木料堆场等易燃、可燃材料多,临时建筑也很多。加之冬季天气干燥用火用电量增高,火灾危险性也就随之增大。施工工地往往会存放许多建筑材料,设备的大量电力使用,在设备作业中还会产生火花,这些都是工地施工时埋下的不可避免的隐患。
施工工地火灾预防,牢记这四点!建筑工地临时人员多,人员流动性大。大多数施工人员没有经过消防知识培训,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了解基本的消防知识,缺乏安全意识。部分电气焊操作人员没有经过专门培训,不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作业前现场没有清理易燃可燃物,未配备消防器材,不设置专人看护,违章作业等现象相当普遍。部分施工现场电源线敷设不规范,随意私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电气线路与用电负荷不匹配,电线接头处理不当等现象普遍存在。并且建筑工地大量存放木料、油漆、沥青、外墙保温材料等易燃可燃物质,及焊接用的氢气瓶、氧气瓶、乙炔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许多临时建筑采用泡沫彩钢板建造,耐火等级低,而且由于场地限制,有些建筑工地的人员住宿、建材存放以及食堂集中在一起,无明显分隔,甚至存在“三合一”现象。部分施工工地未设置临时水源和消防车道。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1、首先一定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消防检查和巡查,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2、施工现场应该严禁吸烟,严格火源、热源、电气线路管理。无论是施工用电还是生活用电,坚决杜绝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情况。
3、要建立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电气焊、切割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动火作业前要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并设置专人看护,严禁中途离开,作业完毕后清理现场的火种。
4、定期对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火灾事故不难防,重在安全守规章。安全工作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关乎全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从小做起,从我做起”的思想理念,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习惯,筑起安全、和谐的防火墙!
消防施工该注意什么
谢邀请!
首先这个问题你问的很大,不好一句话概括。
先来介绍一下消防工程:
消防施工主要指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消防给水及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机通风空调系统,防火卷帘、挡烟垂壁和防火门等消防设施的施工。
然后说下作为一个消防施工单位应注意事项,
1、认真查看图纸,并针对图纸结合消防相关规范进行核对,可以对其路由进行优化并组织管综排布。
2、查看现场,是否与图纸有不符情况,及时与设计部门和甲方反馈,并提出调整说明;
3、排布劳务用工表及材料进场计划,安排工机具,准备进场施工;
4、施工过程中,结合消防相关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满足施工质量及进度。过程中,一定要主要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文明施工,避免出现事故及罚款。
5、施工完毕后,依据要求进行系统调式,并协调总包等公司进行消防联动测试;
6、最后就是消防验收了。
中间每一条都可以有无数的细节需要注意,施工是一件琐碎、仔细的事情,希望你能得到你想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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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健康控制措施
一、消防工作重点及措施
1、施工现场设置以项目副经理为组长的消防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项目经理部与当地公安机关合作,工地建立消防、保卫责任制,设专、兼职消防和保卫干事,培训上岗。
2、消防器材按有关规定配备齐全,在易燃物口处要有专门消防措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配备有效器材设备;易燃易爆材料要集中堆放,采取可靠的消防措施,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严格控制火源、电源及明火使用。
3、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临设搭建符合消防要求,水源配置合理。
4、对职工经常进行治安、防火教育,培训消防人员,现场设消防通道。
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及生活区不得乱拉线、拉用电热器具。
6、实行逐级消防责任制,并检查执行、处理隐患、奖惩分明。对施工班组严格管理,签定消防协议书。
7、施工临时消防系统和配置要分别经过监理工程师和政府消防管理机构的审批和验收;并获得政府消防管理机构的临时消防证书。
二、保卫工作重点及措施
1、施工现场实行24小时的保安保卫服务制度,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和保安设备,防止任何未经批准的任何人进入现场,控制人员、材料和设备等的进出场,防止出现材料、设备或其它任何物品的被盗或被窃,禁止任何现场内的打架斗殴事件,并且与当地治安消防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并协助其工作。
2、保安人员为我单位内部训练有素的专业保安人员,保安保卫制度除规定现场出入大门控制外,还规定不规律的现场的周边和全现场的保安巡逻。要做好成品、料具的保卫工作,现场巡逻护场,严防被盗、破坏治安等事故的发生。
3、制定并实施严格的现场出入制度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车辆出入须有出入审批制度,并有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人员进出现场应有出入证,出入证须以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印制,但至少包括工程名称、证号、持有人姓名、性别、职务、所属单位和持有人照片等内容,出入证应加盖印章和做塑封,防止伪造,出入证每人两张。
4、确保任何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参观人员进入现场,准备足够数量的用于参观人员的安全帽并带有明显标志,建立参观人员登记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
5、施工区设安全人员,进入施工区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安全帽。
三、健康管理重点及措施
为确保本工程的核心主体“人”的能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必须“以人为本”,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加强和确保职工的健康与安全。
1、严格禁止在任何临时和永久性工程中使用任何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有害的任何材料(如有放射性材料、石棉制品等)和方法。
2、严格禁止在永久性工程中使用政府虽未明令禁止但会给居住或使用人带来不适感觉或味觉的任何材料和添加剂,如含有尿素的混凝土抗冻剂等。
3、为给现场工人提供符合政府卫生规定的生活条件并获得必要的许可,施工人员生活区与施工现场隔离设置,生活区设施,配套保证工人的健康和防止任何传染病,包括工人的食堂、厕所、工具房、宿舍等。
⑴ 职工宿舍
① 职工宿舍做到结构牢固,窗户齐全明亮、通风,夏季每室装配吊顶风扇。
② 实行标准间管理,每间宿舍按8人配置,上下铺休息。
③ 宿舍床头挂有该人的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宿舍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值班表。宿舍内必须保持清洁,严禁在宿舍内乱接乱拉电线及烧煮食物。
④ 宿舍区内配备电视机、图书室和文体活动用具,有文体活动安排。
⑤ 严格用火管理,冬季由临时锅炉提供集中供热取暖。
⑵ 更衣室
① 更衣室做到结构牢固,窗户齐全明亮、通风良好,室内设置分隔板,前部放置更衣箱、后部挂衣物。
② 建立班组安全、文明、卫生值班管理制度。
③ 更衣室外设置加盖垃圾箱,保持内外清洁。
⑶ 职工食堂
① 职工食堂严格按照《食堂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建造,卫生许可证、操作人卫生健康证齐全,其复印件上墙。
② 食堂设立位置与厕所、污水管沟保证相距30m以上。
③ 食堂设置隔油池,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⑷ 厕所
① 便池设冲水箱,便槽、地面及四周墙壁四周贴铺瓷砖,室内安设水源。
② 设专人负责随时清扫,定期消毒。
③ 设置化粪池并加盖,定期清掏,下药消毒,严禁将粪便直接排入河道或既有管沟。
⑸ 浴室
① 建立浴室管理制度并上墙。
② 浴室采用淋浴,按每间浴室5-10个淋浴喷头装置。
③ 浴室地面及四周贴铺瓷砖,浴室设专人负责清扫,保持清洁无污水。
④ 冬季设取暖、保暖设施。
4、卫生防疫
⑴ 现场及生活区经常保持整洁、卫生,并设有专人负责清扫,明确施工各区域的卫生负责人。
⑵ 设置足够的垃圾池、垃圾桶,定期搞好卫生,清理垃圾,施药除“四害”。生活垃圾与建筑碴土分类存放,分类消纳。
⑶ 聘请专业的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和处理,以防对施工人员、现场永久工程造成任何伤害。
5、应对突发疫情的控制措施
现场设立专门的临时医疗站,配备足够的设施、药物和称职的医护人员,至少要准备一套担架用于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对受伤人员的急救。
现场常备有应急车辆,以利伤病人员迅速转移救治,与附近医院保持联系,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如发现传染性疾病和流行病,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的医疗及卫生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及时处理,防止蔓延。
6、适当的劳动条件及健康监控参数
工人劳动强度按国家现行劳动法和有关条文规定执行,保证施工人员有合理的休息时间;测量施工现场的空气质量和施工温度等,采区通风、降噪、降温等手段,配齐必要的劳保用品,保证工人的身体健康;下班后,保证工人有足够的时间休息,项目部保证工人有相应的休息、娱乐、活动场所,如工间休息室、阅览室、乒乓球台等,参见GB-(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7、物理方面:噪音、震动、天气状况(冷、热)
施工设备及施工噪声的处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3-90)标准,根据施工场地周围的环境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噪声及震动对工人休息、周围居民的惊扰。
按照要求,进入冬期施工应作好工人的防寒保护,避免冻伤和冻坏;进入夏季炎热季节施工,一旦现场气温高于38摄氏度,即停工休息,避开高温气候施工,作好工人的防暑降温工作,保障施工人员健康。
8、生物方面:食物及饮用水引起的疾病
根据施工当地的现场情况进行调查,制定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措施,防止由于蚊、虫叮咬引起的疾病,做好食堂及饮用水的卫生工作,防止食物及饮用水污染,防止食物中毒。
生活区配备电加热供水箱,保证热茶供应,夏季现场配备茶水桶并加锁,同时配备冷饮。
9、心理方面:连续工作、倒班工作
充分考虑到繁重工作引起的员工心理负担要求劳逸结合,尽量避免连续工作及加班,搞好员工的文、体娱乐活动。
10、生活方式方面
对员工进行健康生活方式的教育,指定相关的管理条例。
⑴ 禁止酒精类饮料的饮用。
⑵ 禁止吸毒。
⑶ 在施工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如宿舍、食堂、浴室等。
⑷ 对员工进行正确的疫情教育,定期进行。
施工工地消防常识
建筑工地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
1、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在施工期间、工作期间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拦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2、安全区域使用明火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
3、专业人员每日防火巡查
施工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另外,消防值班人员、巡逻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岗位员工必须进行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4、安全使用电气
不要在宿舍、加工区等场所乱接乱拉临时电线和私自使用电气设备,禁止超负荷用电。严谨在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
5、线路起火要先断电源
电器或电线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实施灭火,否则很可能发生触电伤人事故。火灾发生后,要及时报警,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更不得隐瞒火灾情况。
在建工地通常存在以下消防安全隐患
1、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淡薄。
部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员工没有进行岗前培训和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员工消防意识较差,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建设、施工单位人员消防安全意识的薄弱是当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工作的最大阻碍。
2、临时建筑物多,耐火等级低。
现在许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建筑都采用芯材为聚苯乙烯的彩钢板搭建,这种建筑材料耐火等级低但价格便宜,因此受到了众多施工单位的青睐。施工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也常用可燃材料制成。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毡、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装饰、装修材料等可燃易燃物品,堆垛现象严重。
3、火源管理不规范,防火措施不到位。
施工现场熬沥青、违章使用电炉子、烘烤取暖等使用明火以及使用电焊作业的情况数不胜数,易产生飞火从而引发火灾。施工人员临时宿舍的电源管理不善,电线乱拉,用电器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等情况普遍存在,极易引发电器火灾。施工现场消防器材设备设施配置不符合要求,检查中发现许多工地未配备消防器材、设备与设施。再加上临时建筑使用的材料耐火性能低,一旦起火极有可能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4、施工人员流动大,交叉作业管理混乱。
建筑工程的完成一般都需要经历较长的阶段。特别是到施工中后期,各工种人员常处于分散流动状态且交叉作业。由于工程量大,往往由几家公司同时承建,若在建工程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统一指挥、调度生产,极易发生火灾事故。施工人员违章操作、违规施工也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