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解读给排水工程验收的20项强条,施工必看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给排水及采暖施工应遵照的最基本规范,是保证工程安全、使用功能、人体健康、环境效益和公众利益的标准,其中的20条强制性条文更是施工质量的底线,在施工中需要对此了然于心,不得随意违反。解读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的20项强制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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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外墙防水套管安装
刚性和柔性防水套管
防水套管安装要求:
1、防水套管结构形式分为柔性防水套管(A/B管型)、刚性防水套管(A/B/C型)及刚性防水翼环三种类型。
2、柔性防水套管适用于有地震设防要求的地区,管道穿墙处承受振动和管道伸缩变形、或有严密防水要求的构(建)筑物外墙。
3、当穿墙管与泵或增压设备连接的进、出管道时,宜在连接处设置柔性连接。
4、刚性防水套管适用于管道穿墙处不承受管道振动和伸缩变形的构(建)筑物,对于地震设防要求的地区,如采用刚性防水套管,应在进入池壁或建筑物上墙的管道上就近设置柔性连接,A型适用于钢管,B、C型适用于球墨铸铁管。
柔性套管安装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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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6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风机盘管进场试验
水压试验要求:
1、金属及复合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观测10min,压力降不大于0.02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应不渗不漏;塑料管给水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1.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得大于0.03Mpa,同时检查各连接处不得渗漏。
2、喷淋系统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应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in后,管网应无泄漏、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应无泄漏。
3、低辐热管道,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且不渗不漏。
34.1.2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给水管道疾控中心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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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检验方法:检查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场取样检验,并出检测报告。
给水管网交工后出具水质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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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检验方法:实地试射检查。
试射要求:试射仰角约为45~60°,充实水柱长度100m以下建筑为10m,超过100m的充实水柱为13m。
充实水柱长度:由水枪喷嘴起到射流90%水柱水量穿过直径为38cm圆圈处的一段射流长度。
屋顶消火栓的喷射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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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排水管道灌水要求:
1、满水15min水面不降后,再灌满5min,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2、雨水管道灌水至每根立管上部的雨水斗,持续时间1h,不渗不漏。
雨水管和污水管的灌水试验
灌水后排水管道渗漏
吊顶后管道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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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管道安装坡度,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水同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同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及凝结水管道,坡度应为3‰,不得小于2‰;
(2)气、水逆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逆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坡度不应小于5‰;
(3)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为1%,坡向应利于排气和泄水。
检验方法:观察,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散热器安装,支管1%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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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散热器组对后,以及整组出厂的散热器在安装之前应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如设计无要求时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试验时间为2~3min,压力不降且不渗不漏。
整组散热器安装前的水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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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 地面下敷设的盘管埋地部分不应有接头。
检验方法:隐蔽前现场查看。
盘管埋地隐蔽无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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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 盘管隐蔽前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稳压1h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且不渗不漏。
埋地盘管隐蔽前的水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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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 采暖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蒸汽、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1MPa作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3MPa。
(2)高温热水采暖系统,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4MPa。
(3)使用塑料管及复合管的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2MPa作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4MPa。
检验方法:使用钢管及复合管的采暖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2MPa,降至工作压力后检查,不渗、不漏;使用塑料管的采暖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1h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压至工作压力的1.15倍,稳压2h,压力降不大于0.03MPa,同时各连接处不渗、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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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3 系统冲洗完毕应充水、加热,进行试运转和调试。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室温应满足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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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7 给水管道在竣工后,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饮用水管道还要在冲洗后进行消毒,满足饮用水卫生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冲洗水的浊度,查看有关部门提供的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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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
检验方法:用水准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排水管道坡度达到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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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 管道冲洗完毕应通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当不具备加热条件时,应延期进行。
检验方法:测量各建筑物热力入口处供回水温度及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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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6 锅炉的汽、水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的压力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水压试验压力规定
注:
1)工作压力P对蒸汽锅炉指炉筒工作压力,对热水锅炉指锅炉额定出水压力;
2)铸铁锅炉水压试验同热水锅炉;
3)非承压锅炉水压试验压力为0.2MPa,试验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
检验方法:
1)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超过0.02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2)观察检查,不得有残余变形,受压元件金属壁和焊缝上不得有水珠和水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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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 锅炉和省煤器安全阀的定压和调整应符合下表的规定。锅炉上装有两个安全阀时,其中的一个按表中较高值定压,另一个按较低值定压。装有一个安全阀时,应按较低值定压。
安全阀定压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定压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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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4 锅炉的高低水位报警器和超温、超压报警器及联锁保护装置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安装齐全和有效。
检验方法:启动、联动试验并作好试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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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3 锅炉在烘炉、煮炉合格后,应进行48h的带负荷连续试运行,同时应进行安全阀的热状态定压检验和调整。
检查方法:检查烘炉、煮炉及试运行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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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 热交换器应以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作水压试验,蒸汽部分应不低于蒸汽供汽压力加0.3MPa;热水部分应不低于0.4MPa。
检验方法:在试验压力下,保持10min压力不降。
建筑工程验收、安全、图集及材料检测规范合集
本文做了分类,并提供下载通道(可点击:超链接、注释)。可在本文“留言”需要的规范,将会予以更新!验收规范适用工程规范名称沥青路面GB2-96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给排水构筑物GB1-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报警GB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地基基础GB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砌体结构GB3-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GB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钢结构GB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木结构GB6-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屋面工程GB7-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地下防水GB8-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地面工程GB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装饰装修GB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给排水及采暖GB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通风与空调GB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消防工程GB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消防工程GB3-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给排水管道GB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统一标准GB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电气工程GB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电梯工程GB0-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智能建筑GB9-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内部装修防火GB4-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节能工程GB1-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消防灭火器GB4-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铝合金结构GB6- 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钢管混凝土工程GB8- 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水泥混凝土路面GBJ97-87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防腐蚀工程GB/T4-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边坡工程GB/T1- 建筑边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地下铁道工程GB/T9-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质量评价GB/T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钢筋焊接JGJ1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玻璃幕墙JGJ/T139-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擦窗机安装JGJ/T150- 擦窗机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装配式预制T∕CBCA009- 装配式建筑用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验收规程装配式T∕CCIAT-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外墙防水验收JGJ/T235-: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砌体工程GB3-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
12G614-1 砌体填充墙结构构造[2]
GB4-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3]
GB3-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4]
GB1-(年版)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年版)[5]
GB/T4- 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6]
装修装饰规范名称JGJT 491- 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T∕CBDA 47- 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制图标准T∕CBDA 5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维修与保养标准GB 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JGJ/T 436- 住宅建筑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标准JGJ/T 427-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技术标准GB 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JGJ/T 315- 建筑装饰装修职业技能标准CECS438- 住宅卫生间建筑装修一体化技术规程JGJ367-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JGJ/T 304-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 244- 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制图标准GB 4-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 7-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16G908-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措施(装饰装修工程)16J502-4 内装修细部构造13J502-3 内装修-楼(地)面装修13J502-1 内装修-墙面装修12J502-2 内装修-室内吊顶06J505-1 外装修(一)外墙规范名称06CJ07 改性膨胀珍珠岩外墙保温建筑构造-XR无机保温材料10J121 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11CJ26、11CG13-1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工法图示(一)11CJ31 TF无机保温砂浆外墙保温构造11J122 外墙内保温建筑构造14CJ51 JY硬泡聚氨酯复合板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15G365-1 预制混凝土剪力墙外墙板16J110-2 预制混凝土外墙挂板18CJ60-3 纤维增强水泥外墙装饰挂板建筑构造18CJ60-4 昆仑晶石(KL)外墙装饰挂板建筑构造18CJ83-1 外墙外保温系统建筑构造(一)19CJ83-2 外墙外保温系统建筑构造(二)19CJ83-3 外墙外保温系统建筑构造(三)19CJ83-4 外墙外保温系统建筑构造(四)20CJ96-1 外墙内保温建筑构造(一)钢结构规范名称20G112-2 建筑结构设计常用数据(钢结构和组合结构)20G108-3 钢结构设计标准图示19G518-3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有吊车)17G911 钢结构施工安全防护17G536 钢结构停车楼(坡道式)17CJ74-1 钢结构箱式模块化房屋建筑构造(一)16G519 多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节点构造详图08CJ13 钢结构镶嵌ASA板节能建筑构造08CG03 轻型钢结构设计实例07SG526 户外钢结构独立柱广告牌07SG518-4 多跨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无吊车)07SG359-5 悬挂运输设备轨道(适用于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06SG529-1 单层房屋钢结构节点构造详图06SG501 民用建筑钢结构防火构造06CG04 钢结构设计示例-单层工业厂房05SG109-4 民用建筑工程常见问题分析及图示(钢结构、空间网格结构)05SFJ05 防空地下室室外出入口部钢结构装配式防倒塌棚架建筑设计05SFG04 防空地下室室外出入口部钢结构装配式防倒塌棚架结构设计05J910-2 钢结构住宅(二)05J910-1 钢结构住宅(一)05CG02 钢结构设计图实例—多、高层房屋04SG519-2 多高层建筑钢结构节点连接04SG518-2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有悬挂吊车)03G102 钢结构设计制图深度和表示方法02SG518-1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含04年修改)化粪池14SS706 玻璃钢化粪池选用与埋设[7]
08SS704:混凝土模块式化粪池[8]
07S906 给水排水构筑物设计选用图(水池、水塔、化粪池、小型排水构筑物)[9]
03S702 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0]
22S701 室外排水设施设计与施工——砖砌化粪池[11]
蒸压加气混凝土规范名称GB/T 8-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T 2- 蒸压加气混凝土板JGJT 17- 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应用技术标准GB/T 9- 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T∕CECS 553- 蒸压加气混凝土墙板应用技术规程CECS289-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结构技术规范CECS454- 模块化蒸压加气混凝土轻钢复合保温墙体工程技术规程13J104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材构造19CJ85-1 装配式建筑蒸压加气混凝土板围护系统安全技术规范规范名称JGJ3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215-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5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196-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GB6-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JGJ80-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8-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128-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130-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GB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JGJ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0-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JGJ162-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程JGJ166- 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311-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测量规范规范名称GB6- 工程测量标准钢筋图集22G101-1 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梁、板)[12]
22G101-2 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现浇混凝土板式楼梯)[13]
22G101-3 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独立基础、条形基础、筏形基础、桩基础)[14]
预防措施20G908-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措施(混凝土结构工程)
检测试验标准、规程混凝土抗压强度GB/T1- 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混凝土抗渗性能GB/T2-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钢筋力学性能GB/T.2-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GB/T0- 钢筋混凝土用钢材试验方法
钢筋焊接接头JGJ1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T27-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
JGJ107-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砂浆配合比JGJ/T98-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
水泥物理性能GB175-/XG3- 通用硅酸盐水泥
烧结多孔砖GB/T4- 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
砂浆抗压强度JGJ/T70-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防水材料GB/T7- 湿铺防水卷材
GB/T328.10- 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 第十部分:沥青和高分子防水卷材 不透水性
GB/T328.8- 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 第八部分:沥青防水卷材 拉伸性能
砂检测GB∕T4- 建设用砂
GB/T5- 建设用卵石、碎石
粉煤灰GB/T- 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冷轧电工钢规范GB/T7- 冷轧电工钢工程设计规范 (英文版)
GB0- 型钢轧钢工程设计规范 (英文版)
GB3- 钢铁企业喷雾焙烧法盐酸废液再生工程技术规范(英文版)
GB5- 转炉煤气净化及回收工程技术规范(英文版)
GB3- 煤炭工业露天矿疏干排水设计规范(英文版)
GB/T2- 煤炭工业智能化矿井设计标准(英文版)
GB5- 煤炭工业矿井抗震设计规范 (英文版)
GB9- 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英文版)
GB6- 电子工业防微振工程技术规范 (英文版)
BIM标准合集JGJ/T 448-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制图标准
GBT 2-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
GBT 9-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
GBT 5-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
GBT 1-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
GBT 2-制造工业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应用标准
GBT 7- 建筑信息模型存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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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及公共建筑供热工程竣工验收
供热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供热工程的管理,加强供热工程的施工质量,切实保障用户供热效果和供热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等行政法规、《供热计量技术导则》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及公共建筑的供热工程的建设。
第三条 验收的内容不仅包括由用户自建的热力管道一次管网、换热站、小区院内二次管网,还包括单元楼内楼道内管道、热量表计及户内的供热设施。
第四条 供热工程竣工验收宜在供热单位批准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参建主体应参与工程验收。
第二章 验收依据
第五条 竣工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
(一)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二)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2-);
(四)《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
(五)《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8-90);
(六)《城市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定》(CJJ81-98);
(七)《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
(八)《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GB-92);
(九)《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
(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建科[]126号);
(十一)《关于实行供热计量产品推荐目录制度的通知》(鲁建发[]4号);
(十二)《关于公布山东省供热计量产品推荐目录(第一批)的通知》(鲁建燃热字[]9号);
(十三)《关于公布山东省供热计量产品推荐目录(第二批)的通知》(鲁建燃热字[]8号)。
第三章 验收条件
第六条 供热工程的设计图纸,需报供热公司审核,施工前应向供热公司提供开工报告,标明开工日期,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建设单位责任人等相关资料。
第七条 供热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在建设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第八条 供热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在一个或多个单位工程验收和试运行合格后进行。
第九条 项目需达到以下条件,方可验收:
(一)有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供热设施质量合格文件;
(二)按照设计图纸完成供热工程所有内容;
(三)分户计量表、二次网水力平衡装置、自动控制系统等安装完毕。
(四)有完整的竣工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书面和电子版)(包括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主要供热设施、构配件、计量及调控装置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等);
(五)已进行了供热设施的现场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
第四章 验收内容
第十条 验收内容包括:
(一)供热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当具有的相应资质;
(二)供热设施主要材料、设备、计量、温控产品和构配件等应是山东省供热计量产品推荐目录产品并且已在聊城市供热主管部门备案,产品的规格、性能、参数等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图纸的要求。
(三)供热工程主要材料、设备、计量、温控产品和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供热计量产品的首检证书;
(四)供热计量装置、温度控制装置的产品质量、安装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省的相关标准、规定要求的情况,是否具备远程抄表情况。
(五)供热管道安装焊口探伤记录及供热管道及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
(六)供热工程竣工资料完整准确,并按有关规定归档的情况;
⒈竣工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竣工测量资料、竣工图等;
⒉施工管理资料:
⑴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材质单、分析检验报告和设备的产品合格证、安装说明书、技术性能说明书、专用工具和备件的移交证明;
⑵本规范中规定施工单位应进行的各种检查、检验和记录等资料;
⑶ 工程竣工报告;
⑷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十一条 供热设施专项验收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文件;
(二)供热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和技术交底;
(三)供热工程专项监理方案及实施细则;
(四)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出具的供热工程专项质量合格文件;
(五)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记录;
(六)供热系统运行相关问题的处理方案。
(七)施工过程中各工序的监理资料,阀门、焊缝、支架、补偿器等试验或检测报告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资料。
第十二条 以上所有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须有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对于图纸中的设计变更的须有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文件。施工资料,竣工图纸等资料应向供热公司备案。
第五章 验收程序
第十三条 民用建筑供热工程竣工后,由工程建设或开发单位向供热单位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
第十四条 供热单位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组织有关科室或人员,共同组成验收工作组,对项目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听取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审查项目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
(二)检查项目建设资料;
(三)验收组对项目情况进行评议,形成项目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应有验收工作组全部成员签字认可;
(四)对验收合格的项目,验收工作组应该出具验收合格意见。对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应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条件具备时重新组织验收,但重复验收次数不宜超过三次;
第十五条 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可分期进行验收和分期投入使用。
分期验收的住宅小区,其配套的供热设施必须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第六章 罚则
第十六条对验收不合格的供热设施,不予接入集中供热管网。
最新版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哪年的?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2- 标准状态:现行